作者waynetrp (waynetrp)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土地公同共有
時間Sat Apr 21 08:29:52 2012
請問一塊土地abcd四人繼承,下星期abc三人打算辦理公同共有
並打算賣掉土地,但是d不想賣
那現在提出裁判分割還有用嗎?!
還是能有其他方法可以,讓土地不要賣或是延後賣。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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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81.58
→ proletariat: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5項規定出賣 04/21 09:15
推 hcya:有足夠資力的話,依土地法34之1主張優先承買權,自己買下? 04/21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