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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法律版之大大 隔壁鄰居之違建明顯蓋過了我們家樓頂,跟她反映 她置之不理,若它是在民國84年前蓋的,都無法動它嗎? 此外它頂加的排水直接排在我門的頂樓,還辯稱那是共用排水口 真的拿他沒辦法嗎? 前一陣子因為排水孔不通我將排水孔封住了,我這樣是違法嗎? 以上真的只能走上法院一途嗎? 對方又一直在樓梯間堆放垃圾,反應都無效,真是煩死了。 煩請了解之大大幫忙小弟解惑! 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75.216
hcya:法院就是確認權利並解決紛爭的地方啊,有權利的人積極主張權 04/21 18:40
hcya:利,讓加害者不敢再恣意侵害他人權利,對法治社會是正面的效 04/21 18:40
hcya:果,不需要排斥上法院~ 04/21 18:41
hcya:另外,如果違建蓋到你們土地上方,任何一共有人都可以主張物 04/21 18:42
hcya:上請求權(民法767條第1項中段),只要土地有登記所有權,就沒 04/21 18:42
hcya:有時效的問題。 04/21 18:43
stevenwhy:h大大謝謝您的回覆,只是這要花很多錢嗎?我們一家四口 04/21 19:19
stevenwhy:加房貸靠我一人微薄的收入耶!唉..真的是台北居大不易阿 04/21 19:21
hcya:最花錢的應該是律師費,但也可以不請,可自己衡量。這樣的案 04/21 23:07
hcya:子,裁判費頂多幾千元吧,而且勝訴後會是對方要付。 04/21 23:07
stevenwhy:再次感謝您的回覆!感恩ㄛ! 04/22 08:22
sneak: 果,不需要排斥上法院~ https://noxiv.com 08/12 22:51
sneak: 最花錢的應該是律師費, https://daxiv.com 09/15 06:08
sneak: 再次感謝您的回覆!感恩 https://noxiv.com 11/07 04:04
sneak: 加房貸靠我一人微薄的收 https://daxiv.com 12/31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