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nyo (強森)
看板LAW
標題請問怎樣拋棄繼承最省事?
時間Tue Apr 24 22:52:03 2012
請問一下我朋友一個繼承的問題
他的父親過世
名下留了兩棟鄉下房子(不怎麼值錢,但是對家屬很重要)
一棟大約三四百萬,已經沒有貸款
一棟大約四百萬多,但是是以極低的頭款買下,所以貸款大約還有四百萬
(目前月付貸款兩萬元)
本來是女兒要住的,所以從頭到尾都是女兒給爸爸現金去付貸款
(但是因為不知名因素所以現在才發現房子名子還是爸爸的)
因為突然父親過世,所以全家生計應該會有點問題
我想第二棟應該不會再付貸款,會盡快處理掉
結果因為父親過世這個意外發現一個驚人的事實
就是他以前離過婚,有兩個小孩大約幾十年沒有聯絡(目前大約四十歲)
也就是說目前這個房子這兩個小孩也會有繼承權
因為全家都住在無貸款這間房子,所以賣掉應該是不可能的事
現在唯一的希望就是兩位小孩能夠拋棄繼承,或是能談一個家屬還可以負擔的數字去解
決這件事情
但是我幫忙查資料發現假如兩位小孩拋棄繼承,他們的小孩也要再辦拋棄繼承
再來則是父親的兄弟姊妹要去辦拋棄繼承,好像會牽扯非常多人(請問是這樣嗎?)
我擔心因為這一連串無謂的麻煩會讓他們降低拋棄的意願
所以我想請問大家 如果要保住這兩間房子(其他動產幾乎是零,存簿裡面幾乎沒有現金
所以真的是狀況不好) 最簡單的方法是甚麼呢?(無論是跟對方談,還是給錢,只求能盡
可能降低損失,因為拖越久 第二間不能脫手狀況會更雪上加霜)
還有假設很不幸兩位兒子堅持要分所有的財產,有任何方法可以把損失降到最少嗎?
(例如扣掉一些必須的支出)
例如第二間房子,100%幾乎都是女兒的薪水去付的,因為父親已經長年沒有收入了
根本不可能付,但是偏偏我問了,很少使用匯款的,幾乎都是女兒每個月給爸爸錢
爸爸把他存入貸款帳戶,所以我知道對於舉證非常不利
實在是很憂心,請問有任何舉動可以幫助這家人嗎?謝謝大家
PS:遺囑跟生前規劃真的很重要啊 /_\ 如果這父親自己知道之前的紀錄,
生前不動產放在其他家人身上根本不會有這些問題啊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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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18.110
→ yuusnow:你誤會了。 父親的小孩的確是都有繼承權,他們全都是同一 04/24 23:30
→ yuusnow:個順位,也就是說,只有前妻生的小孩拋棄,那就是由同順位 04/24 23:30
→ yuusnow:的其他弟妹去分,順位仍然沒有變,第一順位還是有人繼承。 04/24 23:31
→ yuusnow:除非第一順位第一順序的人(所有子女)全部拋棄,才有你講的 04/24 23:31
→ yuusnow:子拋完換孫,孫拋完第一順位如無人再輪父母,父母無則輪到 04/24 23:32
→ yuusnow:兄弟姊妹的問題。 04/24 23:33
→ sindyevil:舉出每個月現金給父親繳貸款也會被抗辯,因為會被反駁那 04/25 08:40
→ sindyevil:筆費用可能是孝親費用. 04/25 08:40
→ ChrisBear:google 準用 04/25 09:12
→ shinyo:我google準用了,請問跟這案例的相關是? 請教大大... 04/26 00:50
推 depravity:拋棄繼承手續只有一套 除非您要把繼承人死亡也列入 = = 04/26 09:30
→ sneak: //daxiv.com 12/31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