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50 (糯米湯圓)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第一次收到律師的侵權信函
時間Wed Apr 25 08:52:28 2012
大家好~我是Y拍上的小小小賣家,
主要少量賣一些朋友幫我從美國帶回來的正版商品
也不過剛踏入拍賣3個月不到的時間,
昨天就第一次收到律師函 一整個驚嚇!!
被關照的商品是兒童繪圖用品
我賣的是美國原廠因節日所推出的限量版
是朋友在美國Amazon購買帶回的正版商品
我完全沒有分裝、變更包裝 總之是原裝販賣
台灣代理商並未進口販賣該款商品版本
在Y拍上也只有我販賣這款商品
其他販賣跟代理商一模一樣商的都賣翻天了
很倒楣我我只有賣過一組 就是被代理商買去"蒐證"用
依照律師來信內容,他們指稱我販賣的是代理商 "品牌產品未見之包裝"
所以邏輯是 販賣他們公司沒有進口的正版商品就犯法?
昨天找到朋友詢問一位法律系朋友
他告知
台灣允許真品平行輸入 我並非販賣贗品
況且我是原裝販賣正版商品 並沒有分裝或變更包裝
理論上我並沒有犯法
我也去查過商標法以及高法院八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五三八0號判決意旨:
「真正商品平行輸入」之
進口商,對其輸入之商標專用權人所產銷附有商標圖樣之真正商品,苟未為任何加工、改
造或變更,逕以原裝銷售時,因其商品來源正當,不致使商標專用權人或其授權使用者之
信譽發生損害,復因可防止市場之獨占、攏斷,促使同一商品價格之自由競爭,消費者亦
可蒙受以合理價格選購之利益,在未違背商標法之立法目的範圍內,應認已得商標專用權
人之同意為之,並可為單純商品之說明...
但是不是人家是大公司 有錢有時間跟我玩
我玩不起
想了很久
應該還是會下架了事算了 (的確花不起那時間成本)
但還是很想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他們既然是授權代理商
他們應該很清楚我賣的是美國原廠商品
再則我沒有經歷過這種事情 如果各位達人建議不要跟他們玩 我也自認倒楣算了
緊急請教版上各位達人2個問題:
1. 代理商有提供註冊號,跟我賣的美國限量商品有衝突嗎?
2. 如果我並沒有侵權,我該回信給他嗎?
如果我不下架可能會引起什麼後果嗎?
如果各位達人有什麼好建議也請不吝指點 Orz
------------以 下 為 律 師 信 的 內 容---------------------
主旨:請貴公司應於函到三日內就「Crayon Rocks蠟筆」或「酷蠟石」之產品,立即停止
一切對外銷售及廣告,並說明上開侵權產品之來源,逾期將逕依法律途徑追究責任,詳如
說明,敬請 查照賜覆
。
說明:
一、本件係依馨力陽有限公司委任辦理。
二、茲據上開當事人來所委稱:「
(一)本公司係以經營兒童育樂用品為業,本公司全部產品均受商標法之保障,並於台灣
及大陸地區(包含香港)擁有「Crayon Rocks」及「酷蠟石」之商標權(商標註冊號:
01476647、01436990),任何人未經本公司授權或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本公司之商標,或
輸入未經本公司授權使用商標之商品。
(二)經查:本公司日前於貴公司之網站,發現貴公司販賣有「Crayon Rocks蠟筆」之產
品,且經本公司購買蒐證後,發現該產品為本公司之Crayon Rocks品牌產品未見之包裝,
貴公司所販賣者顯然為未經合法授權之商品。
(三)綜上,本公司特委請 貴律師代為發函通知,限於函到三日內,應就侵權產品停止
一切對外銷售及廣告行為,並說明上開侵權產品之來源,逾期不獲置理將逕認上開產品為
仿冒品,依法律途徑追究貴公司及負責人一切民刑事責任,以維本公司之合法權益。」等
語。
三、本律師爰代函達如上,敬請 查照賜覆,以維商譽,並請配合辦理,免生訟累。(回
覆請電洽本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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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49.227
※ 編輯: ak50 來自: 220.135.249.227 (04/25 08:52)
※ 編輯: ak50 來自: 220.135.249.227 (04/25 08:55)
→ ChrisBear:找律師啊....都從事商業行為了 04/25 09:11
※ 編輯: ak50 來自: 220.135.249.227 (04/25 09:24)
推 depravity:商場如戰場 有時候發動一方並沒有要贏 XDDD 04/25 10:03
→ depravity:嚇走妳 拖垮妳財務都是可以接受的結果 XD 04/25 10:04
剛才忍不住打電話給對方律師對談
他們說 他們已經不是代理商身份
因為這家公司已在台灣註冊該廠牌的商標 擁有商標權
美國原廠變成供貨製造商
因商標為屬地主義 所以我不符合真品平行輸入
聽完想說認輸算了 沒時間沒金錢跟他們耗...@@
※ 編輯: ak50 來自: 220.135.249.227 (04/25 10:12)
推 maniaque:那可以跟原廠檢舉台灣的廠商把他們的商標註冊了........ 04/25 11:55
→ maniaque:易言之,以該律師所言,反倒原廠在台灣已不具有該商標合法 04/25 11:56
→ maniaque:使用權,從商標持有人反過來變成代工廠....... 04/25 11:56
→ maniaque:搞不好您這樣反映給原廠,會拖出一些大事情(原廠vs原代理) 04/25 11:57
※ 編輯: ak50 來自: 220.135.249.227 (04/25 12:25)
推 poning:代理商註冊的行為也有可能得到原廠許可或是原廠指示 04/25 12:59
→ poning:而且原廠中文官網應該就是商標權人管理的 04/25 13:01
推 RfTV:原廠可能已允許這樣的行為來保護代理商的完全銷售權 04/25 13:15
→ RfTV:很大都可能是因為代理商唉過水貨問題,原廠於是允許 04/25 13:16
→ RfTV:妳現在能做的最多就是詢問原廠是否允許過此事,若有,請下架 04/25 13:17
→ RfTV:若沒有,你也只能下架,然後讓原廠去懲罰代理商, 04/25 13:17
→ RfTV:總之你現在只能下架了 04/25 13:17
推 ChrisBear:真品平行輸入就沒事情 04/25 13:18
推 RfTV:你真要玩是可用權利耗盡原則去跟他周旋,但這是你本意嗎? 04/25 13:29
→ alawyer:開公司建議找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可以降低開業的法律風險。 04/25 13:56
→ alawyer:法律顧問並不必然很昂貴,多問多比還是可以找到適合小小小 04/25 13:57
→ alawyer:公司的律師擔任法律顧問。 04/25 13:57
→ sindyevil:如果可以記得給你家法顧網址,這類還是要逐案檢視比較保 04/25 14:03
→ sindyevil:險,沒人知道你怎樣建立銷售管道的. 04/25 14:03
真的很感謝大家的建議
我已經先把商品下架了
另外我會寫信給美國原廠詢問這件事情 如果有後續再來update給大家
唉 只是我賣場裡的商品以美國帶回來所謂的水貨為主
這樣的事情可能再來幾次只能關閉賣場了 Orz
※ 編輯: ak50 來自: 220.135.249.227 (04/25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