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andwind (蔚藍風)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車禍和解問題..三方和解?
時間Wed Apr 25 20:57:11 2012
詳細情況是這樣
妹騎機車戴友人,機車為友人所有,遭駕駛開車撞擊
雙方車皆有損傷,而受傷者只有我妹(已有請警察畫線與作筆錄)
出院後與駕駛人談車禍後賠償等和解狀況
在車禍三聯單裡寫著甲方(駕駛人,也就是肇事者)
與乙方(我妹)和丙方(機車所有人)
在三個禮拜前前往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丙方並無到現場進行調解
因而在調解委員會進行甲方與乙方和解,也簽下和解書
重點來了
丙方並無到現場進行調解,因此詢問調解委員該如何處理丙方車子損傷賠償
調解委員說明:甲方與乙方可先行調解,待丙方確認後,丙方再與甲方進行調解
乙方與丙方也要再調解一次。
過了幾個禮拜後........接到一通憤怒的電話
丙方怒氣衝衝的指責我們進行調解時並無告知,且與甲方電話聯絡後,
甲方不願意賠償車子損傷於丙方,因而丙方要我們賠償,若不賠償便要舉告我們。
請問版上的大大們:
1.我們真的會被告成,並且賠償機車維修給丙方嗎?
2.他們要提告,會依哪一款法條要我們賠償?
3.我們可以怎麼做???
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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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7.186.248
推 depravity:侵權行為 賠過失責任比*(零件*折舊+其她[EX.工資]) 04/25 21:17
→ depravity:3.是我 我會等被告再開始答辯砍價 XDDD 04/25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