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yalbear (小米)
看板LAW
標題Re: [請益]未徵其同意,將朋友電話另一朋友,會觸法?
時間Thu Apr 26 02:07:17 2012
※ 引述《a9403010 (阿豪)》之銘言:
: 版上各位法律大大們好,
: 在下想詢問的問題是有三個人a,b,c,
: 其中c是保險業務員,透過a得到b的電話,
: 但是a在未先徵求b的同意下,將b的電話給c,
: 在這情況下,b若不爽或是想賺一筆,
: 進而對a提出告訴或是一筆和解金的話,
: 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嗎?
不可行
想告也只能提民事訴訟
但一定會敗訴
因為嚴格說來
b根本沒有該電話號碼的所有權
b只有該電話號碼的使用權而已
你沒所有權
而且別人的行為也沒有侵犯或剝奪你的使用權
法律也沒約束相關行為
隨便想就知道告不成的
除非行政院公告實施個資法後才有法律約束
: 另個問題是,若a在給完電話後,發現不對馬上通知b,
: 且b一開始於電話中說沒關係,但一段時間後反悔對a提出告訴,
: 是可行的嗎?
不可行
除非遇到恐龍法官
: 且在以上二個情況下,c是否也有法律責任?
以後別人寄信到你家
但你沒告訴寄件人你家地址
這樣你覺得寄件人會有法律責任嗎
: 請版上各位先進給小弟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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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ilgsu:我也好希望可以提告,每天被一堆廣告簡訊煩到爆炸,每個月平 04/26 02:21
→ ilgsu:均"至少"兩通金融類推銷電話,多到5通以上都有... 04/26 02:21
推 a9403010:非常感謝這位大大的解答^^ 04/26 04:02
推 car:保險業是現行電腦處理個資法管理範圍, 可以翻翻請求權基礎 04/26 14:40
※ 編輯: loyalbear 來自: 223.142.169.231 (04/27 01:39)
推 cwc:但如果a是電信業者等,因業務取得b電話號碼,逕自交付第三人c? 04/27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