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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得緩刑,又交付管束 依照保安執行法 外國人保護管束得改為驅逐出境 請問友寄桑會受到哪種待遇呢? 是誰來決定的? 如果一般的保護管束會限制出境? 這樣對一個日本人來說應該很痛苦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13.116
juliantin0:判決書就有提及了:「至被告友寄隆輝、川島茉樹代之保 04/27 09:40
juliantin0:護管束宜否以驅逐出境代之,乃本案判決確定後檢察官指 04/27 09:41
juliantin0:揮執行時所應斟酌之事項,非本院於判決時所得論究,特 04/27 09:41
juliantin0:予說明。」 04/27 09:41
RobertAlexy:把球作給檢察官 04/27 09:53
yuusnow:就把球丟給檢察官咩 04/27 10:27
phantomli:「保安執行法」? 04/27 17:00
phantomli:其實執行方法本就屬於執行檢察官之職權,於法令限制內, 04/27 17:02
phantomli:以何種執行方式為宜,屬於他的職權範圍。 04/27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