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ffany1001 (想睡覺)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分別財產制
時間Fri Apr 27 23:45:51 2012
父親前幾年前因欠債而失蹤,有房貸'、卡債、和親友借的錢等等
他在失蹤的時候欠下了近千萬的債,媽媽在他失蹤後才知道他除了房貸和跟親友借的外
還欠了銀行的卡債跟地下錢莊。
到了最近總算是把大部分的錢還完(房貸跟親友)
結果前幾個月,媽媽竟然幫他還了渣打銀行的卡債
因為是她還完了我們這些小孩才知道的,當時就覺得一定會有下一家
結果今天就收到了某家銀行的信函,把我爸跟我媽列為被告
要改成分別財產制。
收到的當下真的很火大,借我爸錢的時候沒有經過我媽的同意
現在要清算我媽在婚姻當中得到多少財產,拿去抵債。
我媽在這段婚姻裡面得到最多的就是債務。
而且我媽的態度也很奇怪,一付無關緊要的感覺
就我們三個小孩在旁邊急。
找了一下板上的文章,請問是不是要先去國稅局調資料?
調五年以內的財產清冊,但是我爸失蹤了還要調他的嗎?
另外就是17號要出庭,是採言詞辯論,請問要做些什麼準備?
另外除了我媽以外,我們這些小孩也可以去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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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epravity:準備律師幫妳主張1030條之一然後祈禱法官肯接受 04/28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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