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ulycess:竊盜罪所保護是個人的財產法益,贓物雖然小偷無權占有,但 04/29 10:02
→ ulycess:是通說仍然認為占有是一種利益,偷小偷的贓物仍然破壞小偷 04/29 10:03
→ ulycess:的個人財產利益(儘管這個利益是不合法的利益),但是拿別人 04/29 10:03
→ ulycess:購物籃中尚未結帳之物品就社會通念上並不會破壞他人對物品 04/29 10:04
→ ulycess:占有的利益,既然該行為並未達到刑事不法的程度,自然在違 04/29 10:05
→ ulycess:法性就阻卻違法 04/29 10:05
→ ulycess: 沒有違法 04/29 10:07
所以如果有此行為,僅能在道德上加以非難?
即使是從對方的面前伸手進去對方的購物籃中,拿取未結帳之商品?
很好奇如果真的真的這麼做,檢察官到底會以什麼罪名起訴。
※ 編輯: j603332002 來自: 140.112.221.131 (04/29 10:08)
→ ulycess:我猜不起訴處分 04/29 10:11
→ saltlake:如果被拿的商品在該店沒有另一份了而要等下次呢? 04/29 15:56
推 jack10630:結帳前>還在店裡>店家仍保有所有權與持有 04/30 02:11
→ jack10630:刑事上怎麼看都不成罪阿 04/30 02:12
→ jack10630:還是你要拿強制罪來套?他讓你被迫再去架上拿一次商品XD 04/30 02:12
推 ilgsu:就情感上而言無罪真的是恐龍、嚎小...可是就法我也想不出... 04/30 02:21
推 astr:只能說,這種行為對法秩序的侵害跟「某人故意在你面前放屁」 04/30 08:53
→ astr:差不多....什麼事都要動用法律社會並不會更美好 04/30 08:54
→ sneak: //noxiv.com 11/07 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