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hantomli:偵查階段結束後(Ex起訴),就進入審理階段,不會再回去 04/30 20:21
→ phantomli:偵查程序,這是不可逆的反應。只能以判決回應起訴或上訴 04/30 20:22
→ phantomli:(if合法上訴的話)~地檢、高檢、最高檢所進行的程序都是 04/30 20:23
→ phantomli:偵查程序,只是對象(被告、案件)的不同而已~ 04/30 20:24
→ phantomli:所以簡單流程略為:地檢-地院-高院-最高院。中間高檢跟 04/30 20:25
→ phantomli:最高檢頂多負責蒞庭跟出書狀,不會再跑偵查程序。 04/30 20:26
→ bugOEsi:謝P大, 靠高檢偵辦的案件, 不就只剩內亂外患妨害國交了嗎? 04/30 21:05
推 yinaw:其實第2審管轄案件通常還是由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檢查一體 05/01 15:13
→ yinaw:偵查後再向高院起訴...由高檢署檢察官蒞庭執行職務 05/01 15:15
→ yinaw:第2審管轄案件...是拘束審判主體而非偵查主體 05/01 15:16
推 SorrowFollow:檢查黨國一體 國民黨內亂外患防害國交哪個有事了 05/01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