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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因與另一位朋友k有感情糾紛 k是小說家 後來k用我朋友的名字寫了小說 k在故事中把我朋友寫成很糟糕的壞人 雖然故事背景完全沒有跟我朋友有相關的地方 除了知道他們兩個有過節的人之外 一般人大概不會聯想到是在寫我朋友 只是我朋友的名字蠻罕見的 google搜尋就能搜尋到那個小說內文 請問對方這種行為可以告他妨礙名譽或侵權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77.221 ※ 編輯: ikoyumi 來自: 61.57.77.221 (05/03 13:13)
phantomli:沒辦法~ 05/03 14:49
flyiii:我叫做王小明所以全天下叫做王小明的人都侵犯我的權利? 05/03 15:17
season002:那叫林平之尹志平的可以告金庸嗎? XD 05/03 16:01
flyiii:樓上讓我想到,有可能可以告,只是他的背景描寫要非常貼近你 05/03 16:09
flyiii:朋友,不過你已經寫了故事背景完全無關除了名字一樣的話 05/03 16:09
flyiii:那大概還是沒機會,尹志平的後人真的有去找金庸麻煩 XD 05/03 16:10
season002:真的還假的?! 太搞笑了吧 XDD 05/03 16:45
judogirl:不搞笑啊 因為尹志平是真有其人(不是同名同姓,真的是 05/03 21:02
judogirl:教的掌門,馬鈺的弟子)祖先莫名其妙被寫成強暴犯 後人 05/03 21:02
judogirl:替他抗議很正當吧!    第二行露寫「全真」兩字 05/03 21:03
maniaque:得罪記者跟作家,下場就是這樣子呀.......:D 05/03 21:49
maniaque:不是有誰誰誰搶了誰誰誰的馬子還結了婚,作家誰誰誰 05/03 21:50
maniaque:只好把不滿情緒發諸於筆尖.....:D 05/03 21:50
raybaby01:那也要看K寫的小說有沒有人看阿..說不定沒人看呢 05/19 10:00
sneak: 教的掌門,馬鈺的弟子) https://muxiv.com 08/12 22:52
sneak: //muxiv.com https://daxiv.com 09/15 06:09
sneak: 朋友,不過你已經寫了故 https://noxiv.com 11/07 04:08
sneak: D https://daxiv.com 12/31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