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bi66 (晴天)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本票的問題
時間Fri May 4 15:50:44 2012
請問大大~
因金錢關係,第一次使用本票,我想請教各位大大幾個問題
1.本票當中有個"本本票免除做成拒絕證書"這是啥意思呢?
有這詞,到時若對方金錢還不出來時,向法院提告,
這張本票是否有效呢??
2. 本票與借據,哪種對我們比較有利 (我方是把錢借給對方)
3. 若對方還不出錢,我方向法院提告,法院那大概多久會判決下來呢?
4.本票是使用商業本票可以ㄇ? 我方就單純借錢給朋友,但最近聽到對方也在外頭
有借錢不還的風聲,因為擔心,所以,才想請對方簽下本票,確保不必要的風險
5. 本票有關係到哪種法律的責任呢?? 民事? 刑事之類低ㄇ??
謝謝大大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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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2.241.174
推 maniaque:借據+本票,借據載明本票資料作為本票的存在依據 05/04 15:55
推 littlefoot:還不出錢,直接送法院作本票裁定,之後做強制執行 05/08 13:34
→ littlefoot:使用簽本票最好有第三人在場,錢給對方時最好有證明 05/08 13:35
→ littlefoot:有一判例,就算是本人親簽,你證明不出你拿錢給他 05/08 13:36
→ littlefoot:你也是有可能輸的 05/08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