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GCsite (GGCsite)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最近有個國內電競比賽代打的案子
時間Sat May 5 15:45:25 2012
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好
這是小弟在此守PO
有不足的地方還請見諒
就在最近這幾天
台灣"職業"電子競技選手在打比賽時違規代打
附上新聞連結
http://www.esports.com.tw/2011/subpage/doc/4498
該選手同時是某知名電子競技戰隊的教練
此為事後被PTT星海板封為"真男人"的道歉方式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Rsv1K8xIZ8
首先跟參加所有榮耀盃的選手說聲抱歉
我報名了這個比賽
平常我都是十一點才起床的
但我報名了這個賽事我特別早起了
參與這個賽事我很開心
不知道多久沒比賽了
我參與了game 2 game 3 的比賽
贏了第三場比賽之後我就問ian贏了沒有
結果他輸了,我就讓他直接打我的第四場比賽
我的確沒想到會造成大家的傷害
當教練一段時間了,很多事情都會幫選手想.
我只不過是想要ian多練習幾場而已.腦子第一個想法就是這樣 =.=
我也主動的跟主辦單位說要棄權.
造成大家困擾.
在此對喜愛星海這一款遊戲,還有專注TESL樂陞鋼鐵人.
還有主辦單位,致上我萬分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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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完
我想請教的是..
這樣代打的行為有可能觸犯中華民國的民法或刑法嗎?
因為這和職棒打假球有些許的相似
只是棒球是因為賭局預定輸贏
但這次事件的利益關係頂多與獲勝獎品以及P幣賭注有關
好像沒有那麼嚴重
但台灣電子競技聯盟居然只盼這個"教練"禁賽3場..
那錢還是照領啊...教練平常也沒甚麼比賽..
所以只能照著電競聯盟的章程走了嗎?
文多前言長
感謝大家的幫助和體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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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5.177.120
推 OAzenO:代打的理由決定有無刑事責任 05/06 00:12
→ GGCsite:所以說只要與利益無關就沒有刑責了對嗎 05/08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