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o969 (弱智浩呆)
看板LAW
標題Re: [請益] 醫院今年不給我年修!
時間Sun May 6 10:39:50 2012
第五年與滿五年 是不一樣的喔~~
第一年97年起
第二年98年起
第三年99年起
第四年100年起
第五年101年起
但這樣到今年的8/7 只有"滿"四年喔~~
97/8/8到職 98/8/7 滿一年
98/8/8~99/8/7 滿兩年
99/8/8~100/8/7 滿三年
100/8/8~101/8/7 滿四年
你要在101/6/30離職
所以你是 三年以上 未滿四年
勞基法規定是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故在101/6/30以前 你只能休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97/8/8到職 98/8/7 滿一年 98/8/8起產生7天假
98/8/8~99/8/7 滿兩年 99/8/8起又產生7天假
99/8/8~100/8/7 滿三年 100/8/8起產生10天假
100/8/8~101/8/7 滿四年 101/8/8起又產生10天假
101/8/8~102/8/7 滿五年 102/8/8起 產生14天假
其實勞基法本來就規定需"滿"一整年 才會產生特別休假 也無規定需按比例給假...
8/8到職 隔年6/30離職 就是"未滿"一整年 顧主本來就可依規定 不必給假
有些會按比例給的 純粹只是因為公司比較好講話而已
※ 引述《flyawaymc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Tech_Job 看板 #1FfR0dzk ]
: 作者: flyawaymc () 看板: Tech_Job
: 標題: [請益] 醫院今年不給我年修!
: 時間: Sun May 6 06:56:37 2012
: 想請教版上資深的板友
: 我是在某財團法人醫院當住院醫師
: 今年是我第五年住院醫師生涯
: 與醫院的合約是簽到 今年6/30
: 我的到職日是5年前的8/8
: 打算在約滿前把我的假都休完
: 當我打算要請今年的14天年假(特休)時
: 醫院的人事室卻告訴我:
: 因為我只做到今年6/30而未做到8/8
: "今年未作滿一年 所以完全沒有年假可休"
: 也就是我六月底離開的話連一天年假都沒有了!!!
: 突然少了14天的假可放 很錯愕!!!
: 為何我的年假不能用前一年100年的年資來算呢?
: 請問這於勞基法是合法合理的嗎?
: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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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4.164.214
→ depravity:按比例給是凹妳 實務上滿那瞬間就得到全部 提早走也有 05/06 12:52
→ depravity:不過在這不重要 XD 05/06 12:53
→ Eventis:這個算式有點問題,今年的年假是從已經滿一年的去年來的:) 05/06 14:07
→ Eventis:通常都不是讓員工從"預期會做滿一年的今年"預支的,當然,一 05/06 14:10
→ Eventis:些"特別的老闆"例外,但想來原po會來問這個問題,應該有個很 05/06 14:10
→ Eventis:"正常"的老闆. 05/06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