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risBear:1.yes 2.no,185-3應屬即成犯,事後救助只是57的問題 05/07 01:19
推 ilgsu:2應該會呀!被肇逃者慘死或只是受傷,法官量刑應該會不同 05/07 01:25
→ Eventis:運氣好救得及時有機會避免後面的加重結果. 05/07 01:32
推 ilgsu:若沒死人,有可能橋得好根本不會被覺察而變成"案件"... 05/07 01:41
推 depravity:死人不當場死一堆人圍觀也是有機會橋好的 05/07 02:12
→ mudafucka:請問chrisbear大,為何yes?如果返回現場欲救助被害人, 05/07 23:31
→ mudafucka:不就正符合了"期待救助被害人"之立法理由,如此何須還處 05/07 23:32
→ mudafucka:罰加害人的逃逸行為? 05/07 23:33
推 ilgsu:大大的2已經回答你咯...即成犯...不過我沒有學過這個概念 05/07 23:59
→ sindyevil:因為他曾經逃走過,回來後也不能是第一時間處理. 05/08 09:26
→ sindyevil:所以聖誕熊大才說會有57的問題 05/08 09:26
→ mudafucka:靠~我真他媽眼瞎...謝謝ilgsu大提醒 05/08 09:57
→ mudafucka:謝謝大大們每次的熱心回答,以後還請繼續指教~感恩!! 05/08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