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ithyen (Smith)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刑事案件反訴有受限於事發六個月內提出嗎?
時間Tue May 8 21:27:55 2012
請教版上先進大大(原po非法律人,希望不會用語錯誤)
此為親友的案件(原po盡量不帶入情感,保持中立)
A與B騎車相撞(事發剛好過六個月又十天)
初步鑑定書載明AB皆有疏失
AB皆擦傷
A後來持就醫證明,薪資證明,計程車證明
向B求償十萬(A在調過程中不小心說出十萬為調解委員私底下對A的"指導")
其後經調解委員試算,A提出金額總共約一萬多,但A仍要求十萬
B認為雙方皆有過失,且B的傷不比A輕,B問三萬是否接受?
A坑不到十萬,不爽之下離席,只留下一句沒有五萬免談
因此調解不成
後來檢事官傳喚B詢問兩次,不和解的話欲以過失傷害起訴B(最近一次在05/02)
B目前還沒收到起訴書
請問B是否可以也對A提起過失傷害告訴(此告訴稱為反訴嗎?)
此告訴(或反訴)的時間點是否有知悉犯人之時起,六個月內為之的限制?
(B可以申請到事發後B的就醫紀錄,但當時沒驗傷,而後來也持續回診幾次)
或是有其他反擊手段,請這A獅子嘴巴開小點?
謝謝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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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9.172.183
※ 編輯: smithyen 來自: 114.39.172.183 (05/08 21:37)
→ yuusnow:已經超過時間。 05/08 21:52
→ yuusnow:願意背刑責可以少付點,民庭就看過失責任比例負擔。 05/08 21:53
推 phantomli:刑事沒有反訴,雙方提告傷害的時點通常是一樣的~ 05/08 22:32
→ smithyen:謝謝 05/08 23:59
推 ilgsu:刑事有啦!不過必須是自訴案件才有,然而現在據老師講,自訴 05/09 00:18
→ ilgsu:案件已經剩約1%了...說沒有反訴卻也不為過 05/09 00:18
推 phantomli:謝i大補充,其實我當時只想到告訴程序,完全跳過自訴~ 05/11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