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lauhk (我要當陽光型男!!)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賠償責任..
時間Wed May 9 20:51:05 2012
若是某甲損毀了某乙過世老公的遺物 →" 寫有某乙名字的10元乾花一顆"
而導致某乙精神崩潰以導致其需要長期且高額的精神治療
甲除了10元乾花一顆以外 是否具有賠償其精神治療費用之義務?
亦即是否有 民§195 條之適用?
以上 謝謝版友們指教
btw 這不是功課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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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34.190
推 phantomli:應有適用餘地,但其賠償範圍是個案而定~(195的賠償, 05/11 09:03
→ phantomli:非常不好抓~彈性很大~) 視 05/11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