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do (我是公的)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接到通知...我車禍了
時間Thu May 10 00:34:42 2012
我同事(以下稱 B )...之前開車去桃園打保齡球
隔幾天接到 女人(以下稱 A )的電話說 B 撞到她... B 沒想很多以為是詐騙集團
過幾天接到警察通知說 B 撞到人...要去一趟派出所
半信半疑的去...去之後警察做筆錄
目前知道.............
1. 沒有路口監視器可以證明 B 撞到 A (那段監視器沒有)
2. 那個時間 B 有經過 事故路口
3. 目擊者是 A 的同事...
4. A 被撞後... A 先去醫院驗傷才再去警察局報案
5. B 的車子沒有撞到的痕跡... B 前幾天有被檢察官叫過去
檢察官要 B 跟 A 調解...當天 A 沒有到
6. A 有打給 B 說害 A 一年沒有工作...但沒說要幹麻( A 怎麼有 B 的電話)
7. 現在 A 大肚子...沒有工作再家...被撞的時候沒有懷孕
-----------------------------以下我想問--------------------------
沒有撞到為什麼要調解...調解是不是就等於承認 有撞到
也沒證據顯示 B 撞到人阿... 有 證人 就可以起訴嗎 ( 證人還是A的同事 )
B 筆錄說不知道會不會有 過失 的問題
我對法律還不是很懂...請懂的人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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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4.8.125
推 depravity:調解不等於承認 有證人有機會起訴 05/10 01:12
→ g243536:他有同事作證`~B不是也有同事嗎 怎麼不利用 05/10 11:19
推 depravity:上次我搭朋友車 出車禍 我的答案是 不知道沒受傷 05/10 11:53
→ depravity:只聽到碰一聲 再好的朋友 我也只有老實說的膽 05/10 11:54
→ depravity:就是因為我沒膽所以我嚇住了 就都不知道了 = = 05/10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