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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有一個朋友A 家庭情況是這樣的 A父在外欠一堆卡債(數目不明) 最近過世 在勞保上可領到一筆金錢(目前A正在申辦中) A母名下有一棟房子 但貸款還沒還完(可確定他們使用法定財產制) A及其妹 前一陣子 某個銀行以A父及A母為被告(因為A父名下沒有財產) 打其官司 目的在於使 其改用分別財產制?? 請問 A對於其父的財務情形並不清楚 如果其父之債權小於財產 A當然就處理 但如果A父的債務大到無法處理 甚至是連A母的房子都被強制執行時 A他們一家 可能會無家可歸....所以怎麼樣能防止此種情形發生?? 感謝各位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89.113
depravity:請律師主張1030-1第二項 然後祈禱 05/13 15:15
depravity:倘若真不幸被強執 拍賣的好處是 05/13 15:16
depravity:被賣掉共有部分唯一來的急行使優先承買權的 XD 05/13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