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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各位好 小弟的父親在A工廠送貨 雙方為承攬契約 契約簽署年為民國89年 契約上頭表明,契約效力為一年 若續約,另定之。 今年的1/27日小弟父親向運輸經理表態 做到1月底為止,2月即將轉換到B工廠送貨 運輸經理也允諾答應 但A公司目前以簽訂的承攬契約表示 我方已經違約 (未在30天前提出離職申請,需扣押當月運費當做違約金) 但是我的疑慮是, 既然雙方已經10多年沒有再簽署合約 理當是合約失效,目前是無合約在身之情況 為何無法說走就走? 上了新北市勞工調解委員會 主持人也是看了承攬契約說 你們是承攬契約,這邊無法幫你們調解 叫我們自己想辦法 A工廠方面,也吃定我們無法對他們怎麼樣 所以才上來請教版上各位,有辦法申請強制給付薪資嘛? 感謝大家的閱讀,先謝謝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99.73
maniaque:只能說......一開始就沒有持續換約就是彼方的疏失 05/13 22:34
maniaque:而且,若您主張合約失效? 那彼方為何還要幫廠商載貨?? 05/13 22:35
maniaque:又有何立場跟依據跟該公司"領錢"??? ^_^ 05/13 22:35
SP062117:m大感謝你的回答,我的父親只是個工人,不懂的合約簽署, 05/13 22:38
SP062117:只知道如何賺到錢拉拔我們長大,報酬的部份是公司幫我們 05/13 22:39
SP062117:算的,報酬的數字也是工廠提供給我們的,一兩萬的話可能 05/13 22:40
SP062117:但是那個月的報酬是五萬七千多塊,所以才上來問各位有無 05/13 22:41
SP062117:好的解決方法,謝謝 05/13 22:42
yuusnow:我只想問說,都做十幾年了,要走還只留三天給公司,這樣 05/13 22:44
yuusnow:也難怪公司要這麼強硬的抬出以前的合約.... 05/13 22:44
depravity:提民事訴訟 贏了就拿到了 輸了就多輸1K和1%取大者 05/13 22:46
SP062117:to Y大就是無法生活了才有意轉換跑道,否則都已經做那麼 05/13 22:48
SP062117:久了,何必這樣弄它們?且工廠尚有20輛貨車並不差我們這 05/13 22:49
SP062117:一輛車,就我來看是工廠的刻意刁難,如果不去要,它們就 05/13 22:50
SP062117:算是額外的收支,何樂而不為? 05/13 22:51
SP062117:To D大 如果輸了訴訟是要支付1000塊+裁判費1%嗎?謝謝 05/13 22:52
maniaque:請原PO 記得一件事情...."殺雞儆猴" 05/13 23:31
maniaque:今天令尊未尊重合約精神,月底才提閃人不幹的事情 05/13 23:31
maniaque:就算沒有合約,相信沒有一家公司可以接受... 05/13 23:32
maniaque:或許您可能覺得"公司還有20輛車" 05/13 23:32
maniaque:啊講句簡單的,今天要是剩下那20輛車串連起來,月底婊這家 05/13 23:32
maniaque:公司,說不調漲 2倍運費,不然不幹........ 05/13 23:33
maniaque:您說呢?? 那又反過來講,令尊在該公司好好的做 05/13 23:34
maniaque:然後月底經理把令尊叫過去,說"你下個月不用送了" 05/13 23:34
maniaque:而令尊做了幾十年,從未動過換公司載貨的念頭 05/13 23:35
maniaque:突然就這樣子被 fire 掉,您"還認為該公司沒錯"嘛??? ^_^ 05/13 23:35
maniaque:就像 y 網友講的,做了12年,跳槽前三天才讓公司知情 05/13 23:37
maniaque:請記得一件事情,做人做事呀,要"將心比心"...... 05/13 23:37
maniaque:被別人用同樣方式放槍,您還能輕鬆面對嘛?? ^_^ 05/13 23:38
SP062117:TO M大,我知道這樣子不好,但工廠曾經中間收起來一年 05/13 23:45
SP062117:也是在要收的前幾天告知我的父親,過了一年又要復工 05/13 23:46
SP062117:我父親也是馬上告知別家公司說要回去 05/13 23:47
SP062117:當初我們這樣挺公司,現在換來這樣的結果 05/13 23:48
yuusnow:你爸可以不用回去,他既然回去了,就沒什麼好講的 05/13 23:49
yuusnow:這不是挺不挺的問題,難道今天你爸挺公司,就可以離職前三 05/13 23:50
SP062117:該給的還是要給,雖然大家鬧的不歡而散,還是希望好聚好 05/13 23:50
SP062117:好散 05/13 23:50
yuusnow:天才告知?? 雖然說再多也回不了過去,但你爸讓公司不得不 05/13 23:51
yuusnow:強硬,當初如果好好談,公司未必會採取這樣的手段。 05/13 23:52
yuusnow:你不覺得很矛盾嗎?? 已經不歡而散了,公司幹嘛要好聚好散? 05/13 23:53
yuusnow:公司既然已經表明不願意談也不願意給,就看你們是否要上法 05/13 23:54
yuusnow:院要回這筆錢。 此為小額訴訟,請自行爬文薪資OR小額。 05/13 23:55
SP062117:謝謝兩位的辛苦回文,謝謝 05/14 00:13
sneak: 或許您可能覺得"公司還 https://muxiv.com 08/12 22:53
sneak: 只能說......一開 https://daxiv.com 09/15 06:10
sneak: 而且,若您主張合約失效 https://noxiv.com 11/07 04:10
sneak: 您說呢?? 那又反過來 https://daxiv.com 12/31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