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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koiu (...)》之銘言: : 問題陳述: : 1. 最近獲知母親以要保人的身分幫子女購買投資行保單,在簽名部分, : 要保人是我媽簽的名,被保險人則為業務員代簽名,該份保單屬於 : 投資行保單附加健康險,我的認知是一定要被保險人親自簽名。 : 問題: : 1. 請問我母親有偽造文書嗎? : 2. 該保單是否自始無效呢? 看到自己N年前發的文章 到處請教別人相關問題 得到的結論都是我媽賴不掉這件事情 結果呢 我們把我們認知的法律規定寄到金管會 保險業務才派人下來跟我家對談 對方業務在對談的過程中就是沒有在那邊互爐了 直接承認該項投資型保單就是壽險,就是需要本人親自簽名 所以全額退費,透過投資型保單所有認賠的基金,保險公司全部承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