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inla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土地共同持有人失聯
時間Tue May 22 15:32:21 2012
請教 若土地持有人已經失聯(長輩的朋友)
目前土地每年依然繳著稅金
因共同持有的地是比較小的 旁邊有塊比較大的 現在據說是有人使用
若想處分掉這塊共同持有地 請問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1.賣給旁邊比較大的地主 (但共同持有人又失聯,且不只一個)
2.捐獻給政府(這樣就不用繳稅了 ^^)
要不每年都白白繳了稅金...地又沒在用
有專業的大大能替我解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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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41.44
→ kaky:有人用就收租啊 05/22 15:45
推 depravity:持分面積多少 在哪?? 05/22 16:34
→ saltlake:失蹤太久 不是可被利害關係人聲請法律上推定死亡? 05/22 22:58
推 leochang:調謄本再說 05/23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