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想請教各位先進 行政機關依行政程序法及查明戶籍地後辦理公示送達 但當事人在「辦理」公示送達後、 發生「效力」前(按,公示送達後經一段期間發生效力) 戶籍遷出。 那請問這樣的公示送達是否有合法送達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142.214 ※ 編輯: pouchen 來自: 59.126.142.214 (05/27 11:43) ※ 編輯: pouchen 來自: 59.126.142.214 (05/27 11:43)
proletariat:公示代替送達先決條件是應為送達處所不明,如果知道應 05/27 12:57
proletariat:為送達處所或可得而知就不能以公示代替送達. 05/27 12:58
ilgsu:公示送達正因為不知你在哪,都已經不管你在哪了,當然有效啊 05/27 13:30
destroyfire:你搞錯了吧,你說的應該是寄存送達吧 05/27 13:42
ilgsu:對耶...樓主說的好像不是公示送達...那種有攻勢、公式的... 05/27 14:00
Yenfu35:戶籍法50條第一項有「逕行暫遷至戶政事務所」的規定,不知 05/27 14:49
Yenfu35:原po說的和這種有沒有關係? 05/27 14:49
proletariat:如果是被逕行暫遷戶所的,依法務部96年1月12日法律決字 05/27 14:53
proletariat:第0950049415函釋,是得認定住居所不明以公示代替送達. 05/27 14:54
proletariat:問題是原po說"查明戶籍地",會有公示送達的可能嗎? 05/27 14:55
Yenfu35:proletariat所言有理,是我沒考慮到的。 05/27 15:07
kaky:民法97比較有可能,行政程序法難想像?而且公示"後"遷應不影響 05/28 01:29
sneak: 問題是原po說"查明戶 https://muxiv.com 08/12 22:55
sneak: 第0950049415 https://daxiv.com 09/15 06:11
sneak: 對耶...樓主說的好像 https://daxiv.com 11/07 04:13
sneak: 原po說的和這種有沒有 https://noxiv.com 12/31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