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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跟某個朋友聊天,聽到他因為私人因素跟工作地方的老板 借了十多萬,有簽本票。  工作是消夜早點性質的店家,每天做 十二小時、每個月休兩天,領薪水三萬一,老闆每個月會扣一萬還 債。   這個朋友做幾個月後覺得很操勞、又覺得好像划不來,希望能 離職另外找工作賺錢來還錢。   這個老闆對他說,除非他能一次還清欠的項目,不然不能離開 ,而且每個月都扣錢了,但是本票還是同一張,並沒有因為扣了錢 就重簽。   他現在很苦惱離不開那邊,也覺得錢好像還不完。   想請問板友,他應該走什麼法律途徑嘛?   或者應該做哪些蒐證?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5.155.31
Kyuubi:你朋友離開不犯法,老闆追討債務也不犯法 05/27 21:43
Kyuubi:聽你描述,你朋友離開倒楣的反而是老闆吧,誰知道你朋友 05/27 21:44
Kyuubi:會不會就這樣跑路 05/27 21:44
phantomli:每次還的錢,要記得拿收據,當然最好是換票,把金額減少 05/27 22:13
phantomli:,不然很容易演變成:1.因為無法舉證還錢,所以被老闆全 05/27 22:13
phantomli:額追討、2.票據流通給善意第三人,為全部金額的本票裁定 05/27 22:14
phantomli:~至於強迫工作,雖說為法律所禁止,但建議在扯破臉之前 05/27 22:15
phantomli:先做好法律防禦,以免虧愈吃愈大~ 05/27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