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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nandy (歷經滄桑的孤獨感~)》之銘言: : 公司有簽訂競業禁止條款2年,有補償金 : 但是離職時,需將補償金歸還,但禁止去同業上班 : 想請問補償金歸還後,此契約是否仍存在 : 謝謝 : 補充一下,當初公司將一式兩份的契約收走 : 我是否有權利在離職時將其中一份拿回來 : 請大大幫忙建議有什麼法律可要求拿回其中一份? : 否則公司絕對會用盡任何方式或恐嚇不給其中一份 這邊又來佔用版面詢問了,抱歉 現在最新狀況是 公司不給影印,理由是這份資料不外流 且要借來看也用一些理由推拖+拖時間 所以目前還是回到原點:只在簽約時看過法條,但印象有點糢糊 目前只知道離職時要歸還此金額,但兩年內仍不得去相關上中下游公司 甚至連公司原料供應商也不得就職 所以這邊要拜託大大幫忙摟,謝謝 -- Sunandy的心情故事小窩~* http://www.wretch.cc/blog/sunand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42.77
whip3883:目前競業禁止條款,勞委會有相關服務,可以去問 05/31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