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uusnow:保險是強制險,強制險就是騎士的賠償,這筆賠償是給子女的 05/29 14:48
→ oSCo:法官最後有判決 子女要給騎士 數十萬金額 05/29 14:54
→ oSCo:所以樓上的意思就是說 這筆給子女的錢 要轉交給騎士?? 05/29 14:54
→ yuusnow:不是 你沒懂@@ 05/29 15:03
→ yuusnow:這件就是之前新聞報的那件,自己去查判決書就知道了 05/29 15:33
→ yuusnow:子女方提告,騎士提反訴,子女原本求償精神賠償各100萬以 05/29 15:34
→ yuusnow:及喪葬費,而子女有5名。 最後喪葬費有單據的皆准許,精神 05/29 15:35
→ yuusnow:賠償則每人30萬,法官依照車鑑會的鑑定認為責任比例應該為 05/29 15:36
→ yuusnow:老太太3:騎士1,此賠償金額乘以騎士過失的1/4後,出喪葬費 05/29 15:36
→ yuusnow:的那位獲賠金額為18萬多,其餘4人各為7萬5千,而子女先前 05/29 15:37
→ yuusnow:已先請領過強制險死亡理賠共160萬,平均每人拿32萬,已超 05/29 15:39
→ yuusnow:過騎士要支付的賠償金,多不退少要補,因此騎士不用補錢。 05/29 15:39
→ yuusnow:騎士反訴的對象是老太太的繼承人,如果子女都拋棄,騎士可 05/29 15:40
→ yuusnow:以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由遺管人來進行訴訟,當然是老 05/29 15:41
→ yuusnow:太太有遺產才可以,否則贏了又如何.... 而本案的老太太有 05/29 15:42
→ yuusnow:遺產,繼承人也沒拋棄,故以繼承人為反訴被告。 本案最後 05/29 15:42
→ yuusnow:有提到繼承人就遺產範圍內負清償責任,新聞都沒講,弄得好 05/29 15:43
→ yuusnow:像是子女要賠錢= = 其實是用老太太的遺產去賠阿。 05/29 15:44
→ justfor48:記者水準 已經要給高標了 05/29 15:51
→ justfor48:中天的52法庭偏頗的更誇張= = 05/29 15:52
→ oSCo:感謝解惑!!一目瞭然 謝謝~~^^ 05/29 15:52
→ yuusnow:某幾家已經算是比較中間的了,至少只是沒提到是就老太太 05/29 16:02
→ yuusnow:的遺產去賠償,有的根本就把法官說的像恐龍法官..... 05/29 16:02
推 depravity:那是引用家屬的話 XD 05/29 19:06
→ ilgsu:我覺得是恐龍家屬...... 05/30 00:47
推 raty0523:可以請問一下這件案件的判決書文號???? 05/30 22:41
→ yuusnow:我沒記 用關鍵字搜尋就好= = 05/30 22:58
→ yuusnow:桃園地院 101年7月3日 大型重型機車 "陳"姓老婦人 05/30 22:59
→ yuusnow:阿 是100年7月3日 101年判決才對 05/30 23:00
→ yuusnow:很簡單...桃園地院用重型機車去做刪減很快就找到 05/30 23:00
推 raty0523:謝謝樓上^_^ 05/31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