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jgau (sjgau)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拋棄繼承的通知和收據問題
時間Tue May 29 21:25:28 2012
家母過世,因為之前不是跟我同住,
我會擔心有債務的問題,
所以想要辦理拋棄繼承。
可是,有規定要提供 繼承系蓊表,
並且以 存證信函通知其他的所有繼承人。
可是,有些人旅居國外,
有些人已經歸化外國籍,
有些人不知道其居住地址,
如何 一一通知。
有些人已經鬧翻了,不可能寄回 通知書收據。
請問,我需要辦理 拋棄繼承,
這方面,是否有變通或是救濟的方法。
謝謝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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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228.182
推 hcya:民法第1174條第3項:「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 05/29 21:32
→ hcya: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05/29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