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estroyfire:借據或本票先準備好吧 06/02 22:43
→ ohayoken:其實我覺得調解庭都很多餘,用講的可以,還要上法院? 06/04 16:34
→ ohayoken:是一個房間+1個委員,直接表明無和解意願,幫大家省點 06/04 16:36
→ ohayoken:時間吧! 06/04 16:36
→ yuusnow:這不一定。 很多人是不見棺材不掉淚,他認為對方怕麻煩會 06/04 17:32
→ yuusnow:不去告,等到對方真的採取行動才願意談的人其實很多。 06/04 17:33
→ yuusnow:況且有時候並非是不能談,而是雙方對某些地方有所爭執,此 06/04 17:33
→ yuusnow:時經由第三方來跟雙方講明和解大家各退一些才是雙贏,否則 06/04 17:34
→ yuusnow:所要耗費的精神時間會比這樣更多,就會有人願意你退我也退 06/04 17:35
→ yuusnow:有時候只是拉不下臉來而已,有第三方介入讓大家都有台階下 06/04 17:35
→ yuusnow:兩邊都勸一勸,就可以進入和解。 所以調解庭不多餘,甚至 06/04 17:36
→ yuusnow:是一種有效減少進入繁瑣訴訟程序的好手段。 06/04 17:37
→ virs:我想知道程序...謝謝 有沒有大大願意說明程序 06/04 18:58
推 depravity:GOOGLE可能願意 06/05 00:21
推 hcya:如果是法官開庭調解的話,基本上程序和方式跟訴訟差不多,只 06/05 14:22
→ hcya:是名稱不叫言詞辯論而叫調解,然後原告和被告改成聲請人、相 06/05 14:23
→ hcya:對人而已。其他都和訴訟沒什麼太大的差別。 06/05 14:23
→ sneak: //noxiv.com 11/07 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