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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因為有朋友被男朋友毆打, 驗完傷去警局的時候, 警察跟她講說什麼筆錄之後就一定要告什麼的, 詳情因為我不在場所以也不清楚, 而她自己也聽不是很懂, 然後目前也還沒打算告他, 重點是她男友是恐怖情人, 不斷威脅他不要分手不然就要去她公司亂鬧自殺之類的, 所以想問一下板上大大, 現在要怎麼做才是最好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158.24.183 ※ 編輯: kolor 來自: 49.158.24.183 (06/04 23:48)
ROSELOTUS:如果是恐怖情人 建議告 不然一點保障都沒有 06/05 01:10
ROSELOTUS:雖然一定會被激怒 但有法律保障總比沒有好 06/05 01:10
ROSELOTUS:有筆錄不等於開告 警察應該只是怕麻煩~ 06/05 01:11
ilgsu:恐怖的人還沒認識清楚就願意讓他當男友...只好落到今天下場 06/05 02:44
ilgsu:而既然已到今天下場,就告下去吧...除非她有錢請保鏢跟隨 06/05 02:45
oSCo:告訴乃論 告了也可以撤銷呀!! 06/05 08:54
hcya:公訴罪(非告訴乃論之罪),例如恐嚇危害安全罪,警察知道有犯 06/05 14:18
hcya:罪事實就要偵辦。所以不是說「做完筆錄就一定要告」,精確的 06/05 14:19
hcya:說是「就算不告,警察也會偵辦」 06/05 14:19
ilgsu:非告訴乃論,則去做筆錄其實仍然是告...不過不是告訴是告發 06/05 14:45
kolor:謝謝各位解答~ 06/06 00:49
hcya:回i大 被害人有要請求國家追訴,就是告訴;不請求國家追訴, 06/09 11:37
hcya:就沒有告訴或告發的意思,不會變成告發喔~ 06/09 11:37
sneak: 回i大 被害人有要請求 https://muxiv.com 08/12 22:56
sneak: 說是「就算不告,警察也 https://daxiv.com 09/15 06:12
sneak: 非告訴乃論,則去做筆錄 https://daxiv.com 11/07 04:15
sneak: //daxiv.com https://noxiv.com 12/31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