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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代PO 如題 兩個禮拜前 我學弟他跟他一個馬來西亞的同學去X哥大門市 外籍人士要申辦無線網路是需要證件的 可是學弟當天只是想先問問,所以並沒有攜帶證件 但是門市小姐卻叫學弟寫下身分證字號以及聯絡電話 事後再補證件 當然也沒叫學弟簽合約 然後門號就這樣開通了 殊不知,兩個禮拜後 學弟的家長知道這件事了 理所當然的叫學弟去退掉 今天學弟收到X哥大的簡訊通知 "陳同學,你的簽約文件已送公司,你的簽名和證件沒有補交, 我們已向公司報備,以後有法律責任,請自行負責" 我想請問法律版的各位大大 像這樣沒有簽名也沒有證件的合約算成立嗎? 這樣學弟要把門號退掉的話 需要有違約金嗎? 拜託你們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2.31.118
phantomli:沒有成立的契約,哪裡來違約金?至多是使用通話的不當得 06/06 15:54
phantomli:利而已~(該繳的通話費還是要繳~) 06/06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