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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這是我在一月出遇到的例子,一個目無尊長以下犯上的例子 對方是系上的學弟,之前是我跟牠還有我直屬學弟三人住一起 本來合約是到今年一月底才結束,想不到在去年十一月時 那位學弟竟然無預警的說要搬出去了,這讓我跟我直屬很錯愕 雖然牠說房租牠會繼續付,但重點是二月要找誰搬進來住? 而且說來好笑,牠十二月真的搬出去住,但還是一堆東西留在這裡 以上是大致情況,接下來是發生的重點 就在一月初我跟牠在Facebook上跟牠說要繳一月房租的事,還有要牠記得搬走自己的東西 之後牠就在問一些款項的細節 講著講著,牠似乎要講什麼但一直不講 還提到九月那時候有些費用多算...這就好笑了,那時跟他收錢的時候他也沒多問 竟然是過了四個月後才在網路上抱怨 而且在對話中才知道牠會搬出去是因為受不了我跟我直屬的一些生活習慣 我就直接問比如說是什麼?結果牠就一直故意轉移話題死不說就是了 越講就真的越氣,因為我跟我直屬討論過真的不知道到底是哪些問題讓他想搬走 反正前面的對話就是一直在費用的細節上鬼打牆,之前不當面問現在在那邊靠北邊走 那些鬼打牆的對話我就不貼上,精采的在後頭..... 以下A是那學弟,B是本人,C是我的直屬 B:你什麼都不說,我們哪知道是怎樣 我覺得你的問題比較嚴重 A:就等出社會自己就會知道了!! B:那會死得很難看 A:喔 B:可悲 A:反正我就是這樣阿 活!的好好的 B:可悲 A:可悲= = 送給自己吧 B:可悲 A:哈 B:可笑 A:覽的鳥你 B:可憐喔你 A:阿勒唷 那~~你們怎辦= =  B:以你這樣的態度你真的會完蛋 你不說誰知道喔 我把我跟C的看法都說出來了 你還這樣子,真是可悲 就照我之前說得瓦斯費100,共3600拿給C A:可悲的是妳吧 還想要靠別人到甚麼時候阿你? 哈 跟我說出社會 我現在就在靠自己能力再打拼了 你呢? 哈不要以為別人不知道喔 連打個工都有問題了 街 你呢? 哈不要以為別人不知道喔 連打個工都有問題了 接案子出包 最簡單的學校打工都能出問題! 想想自己有甚麼能力讓說服別人吧 可悲這句話留給你下半輩子好好享用 提醒你喔 別一把年紀了孩哭著跟你爸爸要錢 他們會很難過的 記得體會一下他們的心情喔 B:誰說接案子出包,那是學校制度問題,不懂就別亂說話,道聽途說讓我覺得你很可笑 我怎麼拿錢也不關你的事,我知道我沒什麼能力講你,但你的態度真的有很大的問題 我覺得你可悲的是不懂與我們溝通,自以為有想到我們? 那我問你,為何我還會跟你提醒你關門的問題? 還有一些我還沒說的,我都覺得你根本沒考慮其他人感受 相信C也有跟你提一些事情,表示你的想想別人根本沒有做到,我們根本沒有感受到 沒跟人溝通就自己下結論說別人是壞人讓我覺得很可笑 最後不要自以為靠自己就有多了不起,你也沒資格批評我 A:哈哈 是怎麼樣自己清楚阿 推說學校制度? 人家就是不好意思跟你說才這麼跟你說你還信以為真 哈 自己能力如何自己清楚 排除調能力工作態度才是問題勒 不懂得溝通是吧 是不享給你們太難堪 既然自己都這麼沒知覺臉皮後就別怪人最後跟你翻臉 關門問題就跟你說過就門壞掉自己還是不懂 自己是過關也那麼大聲了你怪誰阿? 誰知道我關門就有風吹比較大聲阿 自己生理時鐘不正常怪誰阿 都天亮了還在睡 哈 光笑你的能力我就可以笑爆了 哈 等你學會怎麼自己養活自己再來說吧 只會跟老爸伸手要錢的人 就連路邊剪紙箱維生的老太婆都夠資格說妳了 哈 也只是好心的提醒你阿 要靠自己啦 -------------------------------------------------------------------------- 以上就是跟那傢伙的對話記錄 之後有跟牠當面談了一下,也有握手和解 那時實在很想直接告牠或直接公開對話記錄,但都握手和解告下去也不太通人情 但是現在看到以上對話還是令人發火!那傢伙簡直就是莫名其妙開始罵人啊! 我是想問懂得法律的大大,如果未來又遇到類似的狀況 若是非要走到法律程序,那可以控告什麼罪名?可以用毀謗?用精神賠償? 謝謝各位指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88.74
lion1227:看不出來有啥好告的= = 你如果看不舒服就不要再看就好 06/07 01:01
wicors:沒什麼好告?所以亂罵人也不會被告? 06/07 01:07
mf7841:首先,這是FB互傳訊息的對話內容吧?只有你跟學弟才能看? 06/07 01:15
mf7841:如果這樣,很難說是公然侮辱或者誹謗的散布。 06/07 01:15
mf7841:還有,你都握手和解過了....學弟提這點,你去檢察官那邊只 06/07 01:17
mf7841:會被不起訴吧....,法律保護的是名譽,不是心情火不火大。 06/07 01:18
wicors:原來如此,那這樣也無法請求精神賠償? 06/07 01:19
wicors:想再請問一下,如果沒有握手和解,直接告是否會起訴?謝謝 06/07 01:21
rhchao:不會 06/07 01:23
ilgsu:先聲明我沒考慮"牠"這個用字,因為若遇可惡不配為人者我也愛 06/07 02:03
ilgsu:用...問題是你講的話就不會令對方不爽?一個簡單的互相不爽 06/07 02:04
ilgsu:吵架也在那邊吵著要告,害我看了精神上受到損害...還有,人 06/07 02:05
ilgsu:家既然說會繼續繳房租(至少是這樣說咯),那你擔心什麼找人住 06/07 02:06
ilgsu:的問題?他既然有繳錢,房間就還是他的,人不想住東西留著有 06/07 02:08
He:還目無尊長以下犯上咧 你還真的以為學長很大喔......~"~ 06/07 02:08
ilgsu:何不可?就文中呈現的狀況你學弟還比較委屈咯 06/07 02:09
ilgsu:"牠"這字確實完全不影響我對此文觀感。不過學長之所以算尊長 06/07 02:18
ilgsu:是因為知識較高、見識較廣、品行較德。三樣沒明顯高出兩樣就 06/07 02:19
ilgsu:想拿"長"字賣老,倚老賣老妄自尊大就是講這種狀況。 06/07 02:20
Freeven:不是都和解了嗎??? 那麼為何要翻這些舊帳白受罪?? 06/07 05:45
wicors:唉...算了畢竟我只有放部分片段,所以你們會這樣說 06/07 07:55
wicors:但其實他前面的態度就很糟了,只是我沒有貼出來 06/07 07:56
wicors:我承認我之後的話會讓人不爽沒錯,但都是他惹腦我的 06/07 07:56
wicors:以上不是重點啦,我只是想問未來有類似的例子能否告得成? 06/07 07:56
wicors:或者是說必須是公開的言論去告才告得成?我只是想了解這個 06/07 07:57
Freeven:公開場合才能告成 你可以去翻翻法條 06/07 08:43
Freeven:"意圖散佈於眾"這一段是關鍵 06/07 08:43
wicors:了解,那如果我當時直接公開對話在FB上 06/07 08:57
wicors:是否就變成我會有問題了?好像有看過公開對話出問題的紀錄 06/07 08:59
lion1227:看吧 我沒噓算很好啦XD 態度糟就要告人? 這算是以老賣老? 06/07 11:17
duck78803139:我覺得原PO也有些問題!看不出有啥好告的~還精神賠償? 06/07 11:21
oSCo:私下被罵 不會罵回去喔??只要沒涉及恐嚇 私下罵人是要告啥?? 06/07 11:47
oSCo:告民事精神賠償??你還不如直接對罵 06/07 11:47
ilgsu:一般人會從整部裡擷取片段出來給人公評,都是取對自己最有利 06/07 12:15
ilgsu:的部份。連你擷取的這部分都看不出來你明顯理盈和對方理虧在 06/07 12:16
ilgsu:哪,別部貼出來...合理懷疑是要鬧更大笑話 06/07 12:16
wicors:哈哈,被噓是沒差啊,我只是想知道未來還有類似狀況怎麼判斷 06/07 12:49
ilgsu:你該做的不是知道將來的事,是反省已做的事 06/07 13:33
wicors:那學弟也這樣罵一些「班上」同學且更慘,我這樣是以老賣老? 06/07 14:54
wicors:也這樣搞過很多前室友,那是我的問題? 06/07 14:56
wicors:反正有人回答出我在問的問題的答案,我就知道如何應變! 06/07 14:59
wicors:有人問幹嘛翻舊帳,因為早就想問但拖到現在才問個清楚 06/07 15:14
yuusnow:租約到一月他也繳租繳到一月,二月以後跟他有什麼關係?? 06/07 16:40
ChrisBear:這什麼?如果這要告,噓文的人您也要告嚕? 06/07 17:27
Slash1987:以下犯上XD 06/07 19:15
wicors:我告噓人的幹嗎?我上面就說我不在意,我只是來問問題的 06/07 20:22
Beijingman:浪費司法資源 06/07 20:44
DoReMi511:[態度]好像不是訴訟標的... 06/08 01:32
jaykle:你只是被學弟激怒了~氣不過罷了XDD不過這樣真的告不了甚麼 06/08 02:06
wicors:感謝各位指點迷津,你們可以當笑話看看就好 06/08 02:18
ilgsu:哈哈 06/09 01:34
wicors:哈哈 06/09 05:50
wicors:好笑嗎? 06/09 05:51
Fermat56:我還以為走到黑特版 06/10 00:16
sneak: 也這樣搞過很多前室友, https://noxiv.com 08/12 22:56
sneak: 還目無尊長以下犯上咧 https://daxiv.com 09/15 06:12
sneak: 浪費司法資源 https://noxiv.com 11/07 04:16
sneak: 想再請問一下,如果沒有 https://noxiv.com 12/31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