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icors:好怪,你這個竟然沒人回應,你可以參考前幾篇我的看看..... 06/09 17:51
→ wicors:我是覺得律師應該沒啥興趣 06/09 17:51
→ mf7841:樓上,你的情形跟本文的內容完全不一樣。 06/09 18:08
→ mf7841:原PO的敘述若為真,可能會有恐嚇罪跟妨害名譽的問題。 06/09 18:09
→ mf7841:你可以去問問律師,或者直接去警察局。 06/09 18:10
推 wicors:所以我才說參考,這篇已經有一天但之前沒有了解的人來回復 06/09 21:53
→ mf7841:不同情形是要怎麼參考?而放在網路上請人回覆,只能說是期 06/09 21:55
→ mf7841:待,了解的人回覆也不是義務,除非你找律師花談話費。 06/09 21:56
推 wicors:原來是這樣 06/09 21:59
推 Fermat56:跟W大的問題根本不一樣 06/10 00:22
→ ysbysb319:感謝!! 06/10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