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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gicgreet (grant)》之銘言: : 這就是消保法白吃的地方 造就太多人這樣浪費社會資源 : 而且還不能阻擋 他買一百次退一百次還可以嗆你不出貨要告你呢 : 這種行為跟把救護車當作taxi使喚是同樣的 : 平常人很少這樣做所以討厭些叫救護車的人 : 但是網路買東西跟自己有關 這時權利到是很懂得用 : 可以要求民法 但是正義要代價的 : 最聰明的方法就是把你那些經營風險 攤提到正常的買方身上 : 假設後續需要其他服務收費原本 100就變成300 : 因為你要攤提那些 不能替自己購買行為負責的人 所延伸出來的費用 : 而法律又設定得很奇怪 所以就只能默默忍受了 : 久了就會習慣了 對法律一知半解的人本來就會覺得法律有些地方很奇怪 這是很正常的 正義需要代價是當然之理 只是如果今天不正義 代價會更大 兩權相害取其輕 我以為這是大一法緒就會教到的概念 但看了你的文章後 我想或許我們教的還不夠好 法律為社會產物 既然如此 就必須處理社會中 各個不同利益代表的衝突 如果不能處理這個 那社會隨之崩解 文明也不復存在了 所以 當兩個不同方向的利益 有衝突時 就要法律出來做最後一道防線 舉例來說 房東房客 雇主勞工 所有人侵占人 加害人被害人 等等... 當然還有妳文中的 網拍經營者與網拍消費者 當然不可否認 我國消保法較偏向消費者 但消保法偏向消費者之理 舉世皆然 你有想過 為什麼會這樣處理嗎 為什麼幾乎所有國家消保法都較偏向消費者嗎? 難道他們沒有成本? 沒有服務? 沒有愛退貨的顧客? 別鬧了 法律不是要去忍受的 是要去思考 思考為什麼會這樣 今天培養你唸了一點書 目的就是要你 懂得利用自己腦中的知識來思考道理 當你思考過後 你會發現 今天我們服從法律 其實不是服從法律 也不是忍受法律 而是生活在這個社會 我們必須遵守社會規範 因為我們享受了社會的便利性 希望你能趁此機會做一點反思 而不是類似這種憤世嫉俗的文字 我不想直接告訴你答案 儘管這樣比較簡單 不過如果你經過思考之後 想法改變了 歡迎隨時表達一下~ 前提是有經過思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