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cked (新年快快來~~)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判決確定之後的求償問題
時間Tue Jun 12 00:14:12 2012
小弟的女朋友在民國98年3月多不幸被詐騙集團詐騙,金額有10萬元
經過報案之後有找到提供帳戶的人頭,但是沒有抓到詐騙集團的人
經過地檢署起訴之後我們也有另外遞狀附帶民事賠償,並於99年6月多判決勝訴並確定
但是後來因為我去當兵,而且出社會之後也沒有什麼時間處理這件事,
於是就先擱置在一邊…
剛剛整理東西不小心翻出來當時的確定證明,想說該是時候討看看了…
但是不知道後續該如何處理?
爬文有說似乎是去聲請強制執行,那有規定要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嗎?
因為我們住台北,被告住屏東…
聲請之前我們是不是要先去國稅局查被告的所得資料?
不好意思,第一次碰到這種事情,不太會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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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165.195
推 depravity:在判決地 06/12 02:06
推 Blue6:財產所在地 06/12 07:45
推 sashar:網路上有步驟 去財產所在地法院 遞狀說要聲請強執 06/12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