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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想請問板上各位, 我有個朋友,為機車的所有權人,但機車從來不是他本人使用的, 他本人沒有機車駕照,機車當初是辦給男友使用, 但現在分手了,男友銷聲匿跡找不到人,想過戶或掛失都不對, 如果過戶的話,非本人且無證件好像也都沒辦法辦理, 如果掛失又得顧慮到是不是會遇到盤查,害他被送至警局, 或是遇到車禍等相關問題... 想請問各位,是否真的只有掛失與過戶這兩種辦法解決? 還有如果掛失害他前男友被送至警局時,是否為公訴罪無法撤銷? 感謝各位,麻煩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17.40
enterpirse:等於借了不還,算不算侵占 06/14 10:17
destroyfire:有什麼害不害的,自己權益受損這麼大還在考慮東考慮西 06/14 10:27
destroyfire:如果他拿去做非法事情或者一堆交通違規紅單要怎麼辦? 06/14 10:28
depravity:報失 是誣告 只會損失更大 XD 06/14 10:33
depravity:害她只會到警局地檢署害自己可能會到法院監獄 06/14 10:34
maniaque:車牌是否可以直接註銷.車子直接報廢(反正也拿不回來) 06/14 11:17
maniaque:不然就是花錢找專門尋車的業者來找車吧.... 06/14 11:20
PMPJ:寄存證信函要求返還,或是跟男友的親朋好友說一下要告侵占, 06/14 16:46
PMPJ:請對方出面解決→就算對方避不見面,但應該至少知道一點可以 06/14 16:47
PMPJ:利用的資訊吧,例如親戚朋友,或是曾經念過的學校或公司... 06/14 16:48
PMPJ:非失竊的車輛報廢與車牌註銷需要檢附車牌→似乎不太行 06/14 16:55
PMPJ:另外想問一下,車子是誰出錢買的啊? 06/14 16:56
vaioaub:車子是我朋友買的,跟買的人會有關係嗎? 06/15 01:25
vaioaub:要告侵占,當初也是我朋友給對方使用的,這樣是否說不過去 06/15 10:27
vaioaub:且聯絡不到使用人,他怎知道我朋友有意圖要他返還的意思? 06/15 10:28
depravity:借了 告刑事不管妳告啥離誣告都非常近甚至踩過去了 XD 06/15 10:58
depravity:民事請不要一直想用刑事解決小心最後為一成罪的是自己 06/15 10:59
vaioaub:我問過我朋友,她有向使用車的人表示過要過戶給他,但偏偏 06/15 20:11
vaioaub:人後來就不見了,我們不想用刑事或民事,最簡單來說是沒事 06/15 20:12
vaioaub:只是想知道車的使用人消失,如何來放棄或是有其他處理方式 06/15 20:13
vaioaub:很感謝您的回覆!看來只能找到人或掛失了,畢竟車跟人真的 06/15 20:14
vaioaub:一起消失了- - 06/15 20:14
depravity:你借人 用掛失 小心刑法171 06/15 20:53
depravity:妳找不到借你車的人不表示那車不見這是兩件事 06/15 20:53
vaioaub:了解,感謝你這麼用心的回覆我,那可以建議我怎麼做嗎? 06/15 21:59
depravity:我知道早說了 幹嘛說一些幫不上忙的 = = 06/15 23:53
depravity:不介意花錢 有專門幫人找車的有偵信社 或許有用 06/15 23:55
lonelyanor:想到老師上課說的 都到了法院誰還管你道不道德 06/16 22:35
sneak: 等於借了不還,算不算侵 https://muxiv.com 08/12 22:58
sneak: 寄存證信函要求返還,或 https://daxiv.com 09/15 06:13
sneak: 請對方出面解決→就算對 https://muxiv.com 11/07 04:18
sneak: 利用的資訊吧,例如親戚 https://daxiv.com 12/31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