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terpirse:等於借了不還,算不算侵占 06/14 10:17
推 destroyfire:有什麼害不害的,自己權益受損這麼大還在考慮東考慮西 06/14 10:27
→ destroyfire:如果他拿去做非法事情或者一堆交通違規紅單要怎麼辦? 06/14 10:28
推 depravity:報失 是誣告 只會損失更大 XD 06/14 10:33
→ depravity:害她只會到警局地檢署害自己可能會到法院監獄 06/14 10:34
推 maniaque:車牌是否可以直接註銷.車子直接報廢(反正也拿不回來) 06/14 11:17
→ maniaque:不然就是花錢找專門尋車的業者來找車吧.... 06/14 11:20
→ PMPJ:寄存證信函要求返還,或是跟男友的親朋好友說一下要告侵占, 06/14 16:46
→ PMPJ:請對方出面解決→就算對方避不見面,但應該至少知道一點可以 06/14 16:47
→ PMPJ:利用的資訊吧,例如親戚朋友,或是曾經念過的學校或公司... 06/14 16:48
→ PMPJ:非失竊的車輛報廢與車牌註銷需要檢附車牌→似乎不太行 06/14 16:55
→ PMPJ:另外想問一下,車子是誰出錢買的啊? 06/14 16:56
→ vaioaub:車子是我朋友買的,跟買的人會有關係嗎? 06/15 01:25
→ vaioaub:要告侵占,當初也是我朋友給對方使用的,這樣是否說不過去 06/15 10:27
→ vaioaub:且聯絡不到使用人,他怎知道我朋友有意圖要他返還的意思? 06/15 10:28
→ depravity:借了 告刑事不管妳告啥離誣告都非常近甚至踩過去了 XD 06/15 10:58
→ depravity:民事請不要一直想用刑事解決小心最後為一成罪的是自己 06/15 10:59
→ vaioaub:我問過我朋友,她有向使用車的人表示過要過戶給他,但偏偏 06/15 20:11
→ vaioaub:人後來就不見了,我們不想用刑事或民事,最簡單來說是沒事 06/15 20:12
→ vaioaub:只是想知道車的使用人消失,如何來放棄或是有其他處理方式 06/15 20:13
→ vaioaub:很感謝您的回覆!看來只能找到人或掛失了,畢竟車跟人真的 06/15 20:14
→ vaioaub:一起消失了- - 06/15 20:14
推 depravity:你借人 用掛失 小心刑法171 06/15 20:53
→ depravity:妳找不到借你車的人不表示那車不見這是兩件事 06/15 20:53
→ vaioaub:了解,感謝你這麼用心的回覆我,那可以建議我怎麼做嗎? 06/15 21:59
推 depravity:我知道早說了 幹嘛說一些幫不上忙的 = = 06/15 23:53
推 depravity:不介意花錢 有專門幫人找車的有偵信社 或許有用 06/15 23:55
推 lonelyanor:想到老師上課說的 都到了法院誰還管你道不道德 06/16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