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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小弟我最近遇到了一個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所任職的公司並不大 資本額大概1000萬員工 17人的中小企業 (隸屬於上市公司孫公司) 這間公司的價值 在於"人"及"技術" 因經營者 經營不當要賣掉這間公司 (但去年賺4個資本額以上) 但因經營者有點惡意轉換 不顧員工未來利益 所以基本上沒人想要轉換過去 (基本上R&D部門不轉這間公司可以關門) 我想請問的是 1.公司假設要賣掉 是否需要讓員工知道或是讓員工同意? 2.假設賣掉了 員工可以要求根據勞保新制要求付遣散費不轉換嗎? (因為已經做好離職心理準備) 3.對於員工有甚麼樣的做法可以保障自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56.175
maniaque:1.員工是公司最大的資產.....but資產不該有意見....:D 06/14 15:57
maniaque:聘僱的是公司,而不是經營者,勞動環境條件改變才有可能 06/14 15:57
maniaque:3.買下來......自己當老闆如何??? 06/14 15:57
depravity:1.所有人可以在不違法下任意買賣 06/14 17:19
depravity:如果妳們被買對方會變成獨佔那可能有機會阻止 06/14 17:20
depravity:2.可3.上面那就是保障 別把員工當老闆了 06/14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