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niaque:上法院啦.....一些案例法官還是判不用還的..... 06/14 23:01
→ maniaque:即使是在修法前繼承的債務,要銀行認栽不可能,只能上法院 06/14 23:02
→ maniaque:若法院判下來不用賠,他們才有跟上面交代的立場..... 06/14 23:02
→ maniaque:孤狗一下吧...... 06/14 23:03
推 hu6969:你沒說96年修法時你幾歲這樣很難判斷耶@@ 06/15 00:56
→ hu6969:你可以主張民法1174拋棄繼承,向法院以書面拋棄 06/15 00:57
→ hu6969:舉證上你要提出證據讓法院相信你不知道你爸去世時你繼承 06/15 01:00
→ hu6969:有點難~~ 06/15 01:01
→ yuusnow:第一順位要拋棄繼承的時間點幾乎都是他知道他父親過世= = 06/15 09:49
→ angelching:96年時是25歲~ 06/15 09:50
→ yuusnow:拋棄已經不能辦了,最多就是走施行篇的未成年帝王條款。 06/15 09:50
推 coffeetalk:你去助扶會問一問吧!!! 06/15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