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賣場查價機與收銀同樣商品價格不一樣
時間Fri Jun 15 23:44:21 2012
剛剛才發生的問題(某上市大賣場)
有一件商品,因為架上沒有價目表,所以去詢價機刷看看是多少價錢
結果出來是一條39元,架上是寫買一送一,當下單純的想法是以為一條39元
買一送一就是39元可以買到兩條,等於一條39/2=19.5元/條
為了避免錯誤,隨即跟賣場服務人員(同時有兩位)確認是否為39元買一送一
服務人員回答:確實是 他剛剛自己也去刷過條碼機,確實是這樣的價格沒錯。
當下包含我與內人,大賣場兩名員工一共四人都知悉這個狀況
等到我拿了36條(一盒12條共三盒,架上還有約數百條的數量。)
走到收銀去結帳時,卻發現價格變動成70元一條買一送一
立即跟服務人員反映,服務人員說:可能有人剛剛改了價格了吧?!
我沒有買這件商品,但是回來打0800請服務人員了解狀況
請問,我只能自認倒楣太慢結帳還是可以要求大賣場依39元兩條價錢出貨?
這狀況是屬於「要約引誘」還是「要約」還是已經「成約」?
以上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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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末日之前,請允許我再點一杯伏特加+萊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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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85.39
→ hu6969:賣場的話依通說要到櫃台結帳才算是承諾 06/16 01:03
→ hu6969:他陳列貨品,依民法154第二項是要約 06/16 01:03
推 depravity:對付這招的辦法是 查完拍照存證 付錢啥都不提當做不知道 06/16 01:12
→ depravity:回家 線上申訴消保官申訴對向總公司(負責人要寫) 06/16 01:13
→ depravity:就會有總公司的人出來退錢了 XD 分店通常不理會 06/16 01:13
最新的進度是賣場人員來電告知,
1.確實有標價與實際價格不同的問題
2.確實有兩個服務人員向顧客說明39元買一送一
3.客服人員自稱:我方是上市公司沒有必要為了一點小錢去更改電腦紀錄
4.收銀的電腦跟現場查價機也並非連線
下次記得先買了再說,這次就看大賣場的作法如何
再來跟列位報告
※ 編輯: scott2009 來自: 111.253.85.39 (06/16 07:05)
→ scott2009:剛剛已經通知同意本次商品買賣以39元買一送一 共36條 06/16 13:19
→ scott2009:還是有很不錯的服務的 06/16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