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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想請教關於發明專利的問題。 發明專利的專利要件包含新穎性和進步性, 其中新穎性要求該發明不可以「已公開實施 」。 判斷進步性時,有個輔助判斷條件是,如果該發明得到「商業上之成功 」, 則可以推斷該發明具有進步性。 我的問題是, 如果該發明得到「商業上之成功 」,不就表示該發明「已公開實施 」了嗎? 這樣豈不是使該發明喪失了新穎性,就算有進步性也無法取得專利? 還是說,如果是專利申請人本人「實施 」的,則「已公開實施 」不會破壞新穎性? 我不是讀法律的,不曉得這個問題會不會很蠢,哈哈。 如果有人願意回答的話十分感謝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170.189
kaky:公開實施在申請日之後並無不可 06/21 18:34
bisconect:原來是這樣! 謝謝回應。 06/21 18:51
bisconect:那如果在專利申請日之後到專利通過前的這段時間內,有他 06/21 18:54
bisconect:人未經許可實施該專利,則在專利通過後,專利權人可以要 06/21 18:56
bisconect:求對方為專利通過前的實施行為賠償嗎? 06/21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