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確定判決後又有裁定之效力問題
時間Fri Jun 22 12:06:29 2012
確定判決為100年12月16日宣判,後來發現損害賠償之金額有錯
當事人要求法院更正錯誤金額
法院101年3月16日以民事訴訟法第233條第1項規定更正判決主文
請問確定判決的效力是以去年12月31日還是101年3月16日?
若期間有發生債務人異議之訴,後面更正裁定的效力是否及於異議之訴?
以上二問題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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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末日之前,請允許我再點一杯伏特加+萊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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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6.167.151
推 hcya:1.既然認為只是誤寫的更正,自然不影響原判決確定的時間。2. 06/23 11:44
→ hcya:不太了解何為效力是否及於異議之訴,但如有需要,異議之訴的 06/23 11:45
→ hcya:原被告,當然可以變更訴之聲明。 06/23 11:45
→ scott2009:我應該這樣問確定判決之既判力的效力是否及於異議之訴 06/23 13:44
→ orisis:應以101.3.16的裁定送達後未上訴之時間為本判決確定時 06/23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