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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剛剛發生一件事 就是跟店家有爭執(吵架的意思) 而後我就說不想跟你們吵了 我要走了 結果店家突然就說 唉唷 要走啦 你媽找你辦喪事啊 我當時很不高興 就說你怎可以隨便亂罵人 他就說我爽怎樣 不高興麻煩去警局告我 告的贏再說 想請問版上的人 這樣能告嗎 且會贏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9.251.128
ilgsu:當然能告,贏不贏再說吧 06/23 23:59
ilgsu:如果是說辦襄事是必然不會贏的 06/23 23:59
※ 編輯: pttcall 來自: 210.59.251.128 (06/24 00:00)
pttcall:如果不能贏的話就算了。 06/24 00:01
ilgsu:也不見得不能贏啦,只不過公然侮辱、誹謗本就是判得最主觀的 06/24 00:12
jsports1:「不能贏的話就算了」 這回答真的很妙 06/24 10:27
yesman1214:來PTT問?? 這裡鍵盤專家很多的,會不會起訴谁知道 06/24 19:07
yesman1214:法律版有種人 被告 告訴人 學生 待業中 其他 06/24 19:08
generally:告他恐嚇啊 06/24 21:39
OceanFly:有錄音?有證人嗎? 06/25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