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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攤拒收壹圓, 根據無限法償(或若有其他法規?), 理論上是否賣家是不能拒收壹圓? 舉例: 我先說要買xxx,店家也同意要賣給我xxx 但看到我拿壹圓之後拒收。 1. 若堅持拒收,會有相關的處罰嗎? 請問這方面有資料可查嗎? 或是如何檢舉? 2. 店家可否先行公告不收壹圓? 3. 我若先說我是壹圓,店家是否可以拒賣,來避免不收壹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80.105
showbbs:不賣沒有犯法... 06/26 17:19
我知道可以不賣 但是若拒收壹圓然後不賣這怎麼算? (問題3)
enterpirse:前提是雙方已經合意要買賣了 06/26 17:32
根據我的舉例,是已經合意要買賣 但付錢的時候看到壹圓拒收,之後拒賣,這樣怎麼算? ※ 編輯: sboy1111 來自: 122.146.80.105 (06/26 17:53)
kirimaru73:民事債務不履行 然後民事自訴的麻煩程度會讓你乖乖換錢 06/26 18:35
kirimaru73:然後你要記得舉證在對方看到壹圓前有合意要買賣 06/26 18:36
opm: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有辦法舉證已經成立交易而拒收再告? 06/26 19:43
opm:而且路邊攤,要到哪裡找人?很多路邊攤本身就是警察取締對象了 06/26 19:49
opm:您的舉例是假設了某些事實的存在,實務上每件證物的證據能力,都 06/26 21:32
opm:要經過法官認定,如果法官認定交易不存在,那後面的論述都是搞笑 06/26 21:33
opm:有沒有誣告罪等著您還是個問題...-.-利益又小,風險又大... 06/26 21:34
ilgsu:大大們不要這樣啦,就單純的學理來回答問題嘛! 06/26 22:06
ROCSimonLiu:呃 告民事訴訟會有誣告罪嗎 06/27 03:15
opm:民事用的到"檢舉"這2個字? 06/27 05:41
phantomli:契約自由原則的「契約內容」,其實還包含「支付方式」, 06/27 08:32
phantomli:這是可以成為契約意思中的條款,如果就此部分未達合意, 06/27 08:33
phantomli:致影響契約全部,事實上契約就不會成立。只是這個通常少 06/27 08:34
phantomli:見日常生活中有人會特別限定(多見於跨國商業行為),但 06/27 08:36
phantomli:並非不可為限定。談不攏,就是買賣不成~ 06/27 08:36
感謝各位回答 其實我只是想知道到底可不可以拒收壹圓, 檢舉的說詞出現只是我的問題之一,本身不了法律用詞不是很精準 具體的說, 我去夜市點了一根香腸40元, 老闆問我什麼口味,確認之後開始製作,並做好包好準備一手交貨一手交錢, 付錢時我攤出3個十元,10個壹圓,老闆拒收, 我以為是不方便算錢問題,所以我當她的面用手指撥錢算給他看, 但她還是拒收 所以我想知道是否有什麼規定是不能拒收一元? 並非真的要告他之類的 ※ 編輯: sboy1111 來自: 122.146.80.105 (06/27 09:56)
kirimaru73:放心吧 夜市攤位要拒收10個壹圓 全台灣應該找不到 06/27 10:54
ilgsu:所以若是未以公告或其他方式表明,而是已經說好要買賣(成立 06/27 11:09
ilgsu:買賣契約)後互相交付時才說拒收是不可以的囉? 06/27 11:10
phantomli:出賣人與買受人對於買賣價金支付方式未具有合意,不能說 06/27 11:23
phantomli:是出賣人拒收。一直用「拒收」這個詞彙,本身就是認為出 06/27 11:24
phantomli:賣人有接受買受人單方提出支付方式之義務(其實並沒有) 06/27 11:25
phantomli:~所以,當攤販不願收一元,遊客也不願拿出其他種類貨幣 06/27 11:26
phantomli:,這個交易基本上是不成立的。香腸跟錢各自收回去~ 06/27 11:26
phantomli:這個只有法學討論意義,真的很難找到不願意收零錢的小販 06/27 11:27
phantomli:,不願收大鈔反而比較有可能~^^ 06/27 11:28
ilgsu:原來如此!我原本是心想,既然是國內流通貨幣,除非契約有特 06/27 11:32
ilgsu:別約定,否則就可以用做履行債務的工具。因此若沒有事先約定 06/27 11:33
ilgsu:就表示可以用來支付的東西,當然包含壹圓在內。不過原來合意 06/27 11:34
ilgsu:的時間點可以往後拉到要交付時...所以仍可拒收...真的太感謝 06/27 11:35
ilgsu:大大的開示啦! 06/27 11:35
phantomli:我又不是仁波切之類的得道之人,沒有開示那麼誇張,只是 06/27 11:46
phantomli:就這個問題參與討論、發表意見而已~^^ 06/27 11:47
maniaque:碰到再說..... 06/27 12:49
maniaque:我也天天在幻想同時志零姊姊/白白/誰糖同時爭要我娶.... 06/27 12:50
sindyevil:其實現在國內流通貨幣罪最低不是壹圓,還有伍角. 06/27 13:08
sindyevil:這題以前討論的時候是有聽過用誠實及信用原則處理,另外 06/27 13:10
sindyevil:人家是同意標定物和價金沒錯,但是支付方式也是重要的概 06/27 13:11
sindyevil:念,交貨方式亦然;拒收?人家沒有拒收吧,人家是希望以整數 06/27 13:12
sindyevil:方式收取價金,跟你的提出付款方式有違而已. 06/27 13:13
所以除了講好買賣香腸之外,合意的部分還包括付錢的種類就是? 那所謂的無限法償在這部分不適用? PS:我是真的遇到夜市賣香腸的不收我10個壹圓所以才有此疑問
kirimaru73:有一個方法可以搞成拒收 就是在簽訂交易契約時明白寫出 06/27 13:13
kirimaru73:「買方可以用我國流通貨幣之任意組合支付」 06/27 13:14
kirimaru73:但是誰會簽出這種交易契約?更何況是買條香腸 06/27 13:14
※ 編輯: sboy1111 來自: 122.146.80.105 (06/27 13:54)
depravity:下次準備數十條香腸的一元看他烤好還收不收 XD 06/27 17:43
opm:應該是無聊的法學討論或惡整的情況比較大,實務上正常支付不太 06/27 18:43
opm:用的到,銀行聯貸800億元,如果夠無聊到弄得出800億個壹圓交付? 06/27 18:44
smilelover:請問各位大大 若是已經用完餐 餐費為180元 我拿出一張 06/28 01:08
smilelover:200元 老闆可以不收嗎? 若他拒收 我應該不用付錢吧?XD 06/28 01:10
ilgsu:對齁此問題還有這種變形,可是這完全不像債務的免除...我心 06/28 01:12
ilgsu:想拒收的效果就是會欠他180,追討時效2年 06/28 01:12
smilelover:是這樣喔? 呵呵 我賺了180元耶 那是我親身的經驗 ^_< 06/28 01:15
ilgsu:大大!大大!那這難道真是債務的免除嗎!?告訴小小吧! 06/28 01:20
smilelover: 不好意思 我說的不夠清楚 我已經把那一張200元 交到老 06/28 01:26
smilelover:闆的手中了 之後他才說 他不收200元 這時 我就拿出手機 06/28 01:28
smilelover: 攝影 我問老闆說:這張200元是我付給你的餐費 你要找我 06/28 01:31
smilelover:20元 XDDD 06/28 01:31
ilgsu:那麼這樣大大並沒有賺呀?不是也已經給他錢咯? 06/28 01:39
smilelover: 對喔 我忘記\把故事說完 XD 然後他把200元拿給我 此 06/28 01:46
smilelover: 時 我問他說 這200元你不要嗎? 他說: 不要 06/28 01:47
smilelover: 其實 我好像可以賺200元的是吧? 呵呵 ^_< 06/28 01:50
ilgsu:噢!這種狀況確實感覺像是有做債務的免除咯!大大爽到,嘻! 06/28 01:52
smilelover:那時候 我身上只剩都是200元的新鈔 又遇到第一個拒收的 06/28 01:58
smilelover: 通常 像連鎖的商店 都會收20.200的 我曾經遇到過那 06/28 02:01
smilelover: 種路邊的攤販 真的拒收20元的 我還建議中央銀行多 06/28 02:03
smilelover: 宣導20.200的 後來中央銀行 在電視 各金融機構都有宣 06/28 02:04
smilelover: 剛剛想起 有次跟中央銀行的某官員聊到拒收流通貨幣這 06/28 02:23
smilelover: 事 某官員表示:雖無行政罰則 但有"受領遲延之不利益" 06/28 02:24
smilelover: 有哪位大大 可以翻譯一下"受領遲延之不利益"這句阿^^ 06/28 02:26
ilgsu:小小試著翻譯一下,就是對方不肯拿錢對方會受的不利益,比方 06/28 02:38
ilgsu:說過兩年若你堅持不給他就肯定要不到,又或者他一個月後想通 06/28 02:38
ilgsu:跟你說他要咯,他也得在這一個月中承受不能花用那筆錢,以及 06/28 02:39
ilgsu:不能得到那筆錢的孳息種種不利 06/28 02:39
phantomli:1.是否為債務免除,還要探究當事人意思,究為:我不要你 06/29 09:49
phantomli:這一餐的錢了,還是我不要收你這二百塊鈔,請用其他方式 06/29 09:50
phantomli:付錢~另外,契約若因欠缺合意而致未成立生效,然一方已 06/29 09:50
phantomli:無法律上原因受有利益,仍有不當得利請求權發生。 06/29 09:51
phantomli:2.頗為贊同S大誠實信用原則之論理,這樣能完整補齊在其 06/29 09:54
phantomli:他情況下,契約主要部分意思合致,其餘之枝節處理問題。 06/29 09:55
phantomli:3.所謂"受領遲延之不利益"於金錢債權而言,同i大見解, 06/29 09:55
phantomli:主要就是「不能使用款項」跟「不能請求利息」這兩點。 06/29 09:56
sneak: 小小試著翻譯一下,就是 https://noxiv.com 08/12 22:59
sneak: 有沒有誣告罪等著您還是 https://daxiv.com 09/15 06:14
sneak: 200元 老闆可以不收 https://noxiv.com 12/31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