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vcv:我被A4指割傷手,我能告Double A嗎??不用甩他~~~ 07/02 21:40
推 generally:我上次吃豬肉乾因為肉乾太尖太硬,割傷我的喉嚨,能告它 07/02 23:13
→ generally:嗎?? 07/02 23:13
→ maniaque:樓上要告 那隻作成豬肉乾的豬,若未滿18歲要告法定代理豬 07/02 23:14
推 depravity:這年頭滿18歲的豬可能只有動物園有機會有 XD 07/03 00:02
→ ilgsu:正經點回答你吧免得你仍不放心...用最基本因果關係和客觀可 07/03 00:08
→ ilgsu:歸責性、製造法不許之風險與風險實現來看...因果關係當然有, 07/03 00:09
→ ilgsu:因為沒寄就不會割傷,但是都已經包得好端端,所以客觀上難以 07/03 00:10
→ ilgsu:歸責於你;然後隨便亂寄易碎物且無提醒,則有預見對方會被割 07/03 00:11
→ ilgsu:傷的可能(雖然可能性也不見得很大),然而都包得好端端了,所 07/03 00:12
→ ilgsu:以你根本無法預見對方有被割傷的風險,也可以說這風險的實現 07/03 00:13
→ ilgsu:跟你所做的事缺乏相當因果關係...唉我沒寫申論題的習慣一時 07/03 00:13
→ ilgsu:要講就很亂...不過,安安~ 07/03 00:14
→ ilgsu:亂入就是說萬一我不能供雅婷奴役,我的心就受傷,我要告她傷 07/03 00:15
→ ilgsu:害,你覺得可不可以呢? 07/03 00:15
→ flac:謝謝大家的回答 我知道這問題的答案有點明白 但非學法之人 07/03 10:19
→ flac:總還是怕法律實際狀況與外行人自己的推論有一段差距 07/03 10:20
→ flac:所以還是來這問各位法律專長的前輩 謝謝你們的解答 07/03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