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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版上精通法律的專家 父母自小分居,雖無辦理離婚手續,但多年來小孩與母親生活 和父親幾乎沒有聯絡,父親亦無盡到任何責任 母親想將名下房子留給子女,因配偶為法定第一順位繼承人 母親擔心日後父親會獲得利益 想預定遺囑將財產留給小孩,父親一毛都不能拿 這樣的遺囑內容是不是會無效?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父親無法繼承任何財產? 若房子用生前贈予是不是比較好?稅額部分要如何降到最低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09.21
maniaque:贈與比較保險的方式,你可以把房子逐年贈與給所有小孩 07/03 22:38
maniaque:贈與的計價基準是"公告現值",其實不是那麼高啦.... 07/03 22:40
maniaque:放遺囑會碰到特留份的問題.... 07/03 22:40
maniaque:或者是父母逐年贈與現金,然後等存夠錢,直接賣給子女 07/03 22:41
hu6969:第一:遺屬不會無效,但是父親可以主張特留分。所謂特留分 07/03 22:41
hu6969:簡單來說他可以跟小孩要1/2他要應該繼承的部分 07/03 22:42
hu6969:第二先說方法,小的想到的是離婚。他這樣搞幾乎確定他是有 07/03 22:44
hu6969:惡意遺棄,這是一個可以裁判離婚的原因,而離婚後,自然不 07/03 22:45
hu6969:分他財產。至於贈與,當然牽扯到贈與稅,方法可參考樓上大 07/03 22:47
hu6969:大,技術面上請恕小的無知.... 07/03 22:48
sneak: 放遺囑會碰到特留份的問 https://muxiv.com 08/12 23:00
sneak: 贈與比較保險的方式,你 https://daxiv.com 09/15 06:15
sneak: 贈與的計價基準是"公告 https://daxiv.com 11/07 04:22
sneak: //daxiv.com https://muxiv.com 12/31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