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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小弟是學程式相關的 最近想要做一個整合式的搜尋功能 想請問的問題: 一、為什麼搜尋引擎可以拿個各網站的資料(例如圖片 內容 網址等)卻不犯法呢? (尤其是重製權的部分) 二、若我的程式可以自動在多個網站上做搜尋(如GOOGLE、雅虎)並且告知出處, 而後將搜尋到的結果整合成另一介面 這樣會觸犯法律嗎? 感謝各位的閱讀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59.126
enterpirse:搜尋引擎並非將各網站資料據為己有,只是提供一個連結 07/04 20:29
enterpirse:不算重製,而使用者點選圖片或文件,也就是點選了那個 07/04 20:30
enterpirse:擁有圖片或文件的網址 07/04 20:31
wachiapp:那針對二的部分請問大大有什麼樣的看法呢? 07/04 23:04
maniaque:1.只要在自己的網頁加註特殊字,搜尋軟體就不會去做搜尋 07/04 23:14
maniaque:2.開網站不就是要給人家看的?? ^_^ 07/04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