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w00173105 (開心凝結)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為何沒有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時間Thu Jul 5 14:31:25 2012
※ 引述《superfourjc (ide比sata還貴....Orz)》之銘言:
: 之前發生的~
: 對方有前科
: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1_1.aspx
: 100年 易字 1354號
: 裁判書的 論罪科刑: 有提到
: 被告之前被判刑五個月 , 都是易科罰金
: 執行完畢的時間 跟 和他發生糾紛的時間差沒幾個月 , 應該算累犯吧~
: 但是最後~有一段是
: 被告犯行不構成累犯,公訴意旨認符合累犯要件,尚有誤會,附此指明。
: 這是什麼意思??
: 執行完畢後五年又再犯~ 這樣還不算累犯?
: 才判拘役 好像有點輕?
一、事實背景:
討論的重心被告蔡XX
除了本件以外 另有A.B兩案經法院判決確定
A案:A1罪3月 A2罪3月=>應執行5月(執行完畢)
B案:B1罪3月 B2罪3月 B3罪3月 B4罪3月=>應執行10月
二、"是否執行完畢?"之討論:
1.如A.B兩案沒有刑法第50條之關係=>A案已經執行完畢(符合累犯要件)
2.如A.B兩案有刑法第50條之關係=>(依最高法院94年度台非自第249號判決要旨)不能認為
已執行完畢
三、結語:
影響"是否執行完畢"判斷的重點在於
A.B兩案有無刑法第50條的關係
被告蔡XX有無坐牢沒有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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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3.54.58
※ 編輯: tw00173105 來自: 111.253.54.58 (07/05 14:35)
→ superfourjc:晚點來回復~ 看判決書眼睛好累~@@ 07/05 16:14
推 superfourjc:T大我再看了一下,大概是這樣吧被告的B案判決日是100年 07/06 10:13
→ superfourjc:4月22日,但是我跟他的案子,判決日是100/6/17,所以100/ 07/06 10:15
→ superfourjc:4/22~100/6/27他並沒有繳交罰金,所以不算執行完畢,所 07/06 10:15
→ superfourjc:以我跟他的案子不構成累犯,不過看他B案,應該就有構成 07/06 10:16
→ superfourjc:累犯了吧~所以一不做二不休直接連犯4次,再用刑法50併 07/06 10:17
→ superfourjc:罰打點折扣,真精打細算呢~ 07/06 10:18
→ superfourjc:不過我這件怎麼沒跟牠的B案併在一起? 07/06 10:19
→ superfourjc:我這樣算搞懂了嗎?~ 07/06 10:20
→ superfourjc:不對 應該說我跟他的案子如果是他B案罰金繳完的時候才 07/06 10:28
→ superfourjc:發生就構成累犯了 07/06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