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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謝謝幫我回答的各位 如果一張合約書上寫著: 中華民國100年7月1日起至中華民國101年6月31日結束, 那這樣這張合約還成立嗎? 因為根本沒有6/31這個日期不是嗎? 還有, 如果女生自願跟著男生走的話可以告誘拐嗎? 因為女生還沒滿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244.54.47
maniaque:女的16歲就可以跟人家合意性行為了,哪來的誘拐???? ^_^ 07/05 20:34
maniaque:會因為未滿 20 歲而有問題.........:D 07/05 20:34
mf7841:1. 可以透過解釋認為該合約係以6月最後一日為終期,不過還 07/05 22:35
mf7841:是得視該合約整體來看,但假如只是單純日期搞錯影響不大。 07/05 22:36
mf7841:2. 假如是要女生離開父母跟家庭的情形,有和誘罪的可能。 07/05 22:36
maniaque:阿勒?? 推錯篇了??? 07/06 00:21
mf7841:我沒推錯篇,原PO的自願跟著走有很多解釋,我認為比較傾向 07/06 08:57
mf7841:和誘罪的成立可能,討論到性行為,原PO應該會問強制性交。 07/06 08:57
phantomli:本篇同MF大分析,另外MA大第二行的確推錯,未滿20應該是 07/06 12:04
phantomli:指上面那篇辦門號的吧~^^ 07/06 12:04
ilgsu:整個情節太有趣啦!但我不小心把不是打成不過更好笑...哭哭 07/06 13:25
sneak: 阿勒?? 推錯篇了?? https://muxiv.com 08/12 23:00
sneak: D https://daxiv.com 09/15 06:15
sneak: 1. 可以透過解釋認為 https://muxiv.com 11/07 04:23
sneak: 整個情節太有趣啦!但我 https://noxiv.com 12/31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