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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不知道如何下,描述如下 請問一個法律問題:同事的媽媽死亡(已經跟爸爸離婚) 但是現任的老公領回遺體並握有死亡證明, 跟他聯絡時他話中有意提醒要我們負擔一些費用, 才能給我們死亡證明,請問我們這方可以自行申請亡者的死亡證明, 以供向法院提出拋棄繼承亡者的任何財產及負債?如何申請? 或是可以有另外方式拋棄亡者的任何財產及負債?謝謝幫忙~櫻綺 謝謝大家 KOL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239.78
hu6969:負擔什麼費用?喪葬費算是管理遺產的費用,要用遺產下去扣 07/06 23:30
hu6969:他如果要出可以,但他沒有權利叫你們幫忙負擔 07/06 23:31
ryuichijing:如果只是要辦理拋棄繼承,不一定要死亡證明,現任老公 07/07 07:36
ryuichijing:如果已經向戶政辦理媽媽的死亡登記,直接去戶政申請除 07/07 07:36
ryuichijing:戶戶籍謄本就可以了... 07/07 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