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epravity:內亂外患成功也不違法因為變成開國元勳 XD 07/08 00:28
→ depravity:這時候殺的就是本國人了 嘿嘿 07/08 00:29
推 ilgsu:我也好想...... 07/08 00:33
→ opm: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造反成功就成為新規則的制定者,至於殺 07/08 01:38
→ opm:敵人犯不犯罪,恐怕得看戰後的結果,打贏了可能成為英雄,輸了恐 07/08 01:39
→ ilgsu:打贏也不見得免罪,不講其中濫殺殘殺的,我講的是功高震主被 07/08 01:41
→ opm:怕是戰犯,在絕對的力量差距前面,法律?沒有暴力支持的法律? 07/08 01:41
→ ilgsu:栽罪,莫須有罪亦有罪。我的前世便曾因這樣被安通敵賣國罪, 07/08 01:43
→ opm:功高震主?講岳飛類的嗎?那時法律為政治服務的,處刑理由莫須有 07/08 01:43
→ ilgsu:有時自刎,有時被縊殺,有時被一人一口活活咬死... 07/08 01:43
推 ilgsu:有時是被栽贓,有一次就是根本莫須有罪也縊殺...你想想,現 07/08 01:47
→ opm:像米國人派部隊在未經他國同意的狀況下入侵國境宰掉賓拉登,力 07/08 01:47
→ ilgsu:代就算再法治,背後一顆子彈說你是戰死的還是可弄死你... 07/08 01:48
→ opm:量差距太大,其實如果是米國軍隊跑來台灣宰人,我們的政府會吭聲 07/08 01:49
→ opm:個人的想法,法律後面的支撐還是絕對的暴力,權力掌握者用來規範 07/08 01:53
→ opm:被統治者生活的東東,雖然沒有人永遠的掌握權力,但是權力越大的 07/08 01:55
→ opm:人,受到管制越弱吧?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 07/08 01:56
推 ilgsu:就法論法組卻違法事由是?正當防衛?若講依法令之行為是何法 07/08 03:47
→ ilgsu:感覺應該是業務上正當行為最可能 07/08 03:48
→ ilgsu:不然就是定戰時軍律,或緊急命令,以特別法優於普通法阻卻 07/08 03:49
→ opm:就法論法,上面的那些是有能力造法的,阻卻違法事由的解釋,也算 07/08 06:29
→ opm:力量平衡下的產物吧?老美可以跨國去處理掉他們認為是戰犯的其 07/08 06:30
→ opm:他國家或組織的領導人,在美國法律上自有解決之道,而被搞翻掉的 07/08 06:31
→ opm:國家,原來的權力體系再無發言權,新成立的也不會瘋到探討美國軍 07/08 06:32
→ opm:隊入侵有啥問題,但是易地而處,有些地方的人也是宣告美國總統是 07/08 06:33
→ opm:戰犯的,但似乎沒啥執行力,在美國境內談美國總統是戰犯,更orz 07/08 06:35
→ opm:在個人有點糟糕的法律認知中,法律偶爾在力量的面前會轉下彎的 07/08 06:37
→ opm:只是那力量有多大吧,朝代會興替,國家會興亡,物種可以絕滅新生 07/08 06:38
→ opm:國家滅了,該國原有的法律是誰理?人類絕了,法律等別的物種考古? 07/08 06:41
→ opm:那種東西就說是超越法律的的事由吧,法律擋不住... 07/08 06:52
→ actomorrow:那表示你不懂戰爭的本質....至少戰爭是(暴力行為).... 07/08 10:42
→ hu6969:別忘了軍人是用陸海空軍刑法,指揮官應該是間接 07/08 10:59
→ hu6969:正犯吧(利用不犯罪的軍人為工具人)但應該還是阻卻違法 07/08 11:01
推 ilgsu:對齁,理論上軍官對下級有支配力,所以是間接正犯 07/08 12:08
→ mf7841:也許要看士兵的主觀?假如士兵亦有殺人的犯意,甚至與軍官 07/08 12:12
→ mf7841:一同策劃,那應該就具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可算共同正犯。 07/08 12:12
→ mf7841:而假如士兵不願殺人,卻屈從於軍官之權威,則軍官則如樓上 07/08 12:13
→ mf7841:兩位所言,成立間接正犯。 07/08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