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talica (金屬搖滾)》之銘言:
: 若遺有遺產 房屋兩棟、存款100萬
: 由媽媽、姊姊、弟弟繼承
: 1.姊姊已出嫁,是否仍須將遺產分為3份繼承之?
除非有喪失繼承權的事由才會失去繼承權
出嫁與否與繼承權無關。
: 2.又特留分是1/4,即指這三人最少要各拿到1/4,否則就是侵害特留分?
直系血親卑親屬跟配偶的特留分應該是應繼分的1/2
所以在這裡應該是各拿到遺產的1/6
如果遺贈或是遺囑分配使得有人未達1/6
那該繼承人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 3.依本案如何繼承?兩棟房屋價值約分別為1000萬、300萬
: 1000萬的房子將由媽媽與弟弟同住,仍是由媽媽、姊姊、弟弟三人共同繼承?
: 共同繼承時會不會有分割遺產的問題?
: 就是住在屋內的同時,姊姊行使分割遺產權,須先將房屋處分,剩餘價值均分
分割前應該沒辦法單獨處分
如果按照本案的說法
可由媽媽或弟弟買下姊姊的應繼分
或者是
總共遺產為100+1000+300=1400
---更正一下---
本案好像用不到特留分
因為特留分應該是在有遺囑或遺贈的時候才會用到
本案似乎都沒有
那依照應繼分
1400/3=466.66
如果繼承人們同意
那就把300的房子+100的存款
最後再支付剩餘款項(約66.66萬)給姊姊
問題應該就解決了
Q.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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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為這個命題找到一個非常巧妙的證明,
然而這裡狹窄的篇幅不足以讓我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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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ermat56 來自: 210.69.124.44 (07/10 09:15)